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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冕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被告王某、赵某、刘某某等7人,通过官方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经法院审理查明,王某利用某单位运维中心工作便利,2021年11月起导出公民信息共计370余万条,对外售卖牟利,赵某、刘某某等6人层层流转、倒卖上述信息,每人非法获利1万至11万元不等。该行为严重侵害公民信息安全,扰乱社会管理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上人员分别被判处三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判令支付公益赔偿金、公开赔礼道歉。

为切实修复受损社会公共利益,强化普法警示效果,王某等7人按照判决内容通过我县官方媒体发布公开道歉声明,如实交代自身犯罪行为,深刻反思犯罪根源,向所有信息遭受泄露的群众及社会公众诚恳致歉,承诺今后严格恪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

公民个人信息事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不仅侵犯群众人格权益,还极易滋生电信诈骗、金融骚扰等衍生违法犯罪。

该案通过刑事惩戒、财产处置、民事赔偿、公开致歉一体化处置模式,既严厉打击信息黑灰产业链,又督促侵权人承担社会责任。检察机关借此提醒广大单位及从业人员,务必严守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规范存储、使用公民信息;社会群众也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如发现信息被非法泄露、倒卖,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共同筑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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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冕宁视角

编辑:代雨珈 李瑞

责编:邹湘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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