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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来源:《宁阳历史文化大观》,非张贞女碑

自古及今,宁阳碑多,不可胜数。完存者有之,残毁者有之,湮没者有之。有名者有之,无名者亦有之。考之乡野,偶得目者,临之观瞻,其制式样貌,昭然如目,大抵或为原貌,虽历百年,甚或千年,释读碑文,旧人往事亦可了然于目。其所湮没者,载于史书,虽碑不可见,然有文字存焉,亦可知其旧人往事。

清光绪十三年(1887年)《宁阳续志》有篇《张贞女碑》(作者谢方观),为宁阳县西疏村孟传铭妻张氏事迹碑,对张氏生平事迹进行了介绍:

贞女张氏,滋阳(旧县名,治今山东兖州)河里村张尚恩女。很小就许配给宁阳县西疏村(今东疏镇西疏)孟传铭

张氏父家贫寒,母亲得病,张氏才六岁就能侍奉汤水。母亲去世后无依靠,便到孟家当了童养媳。平日里张氏与孟传铭祖母住在一起,朝夕服侍,很得祖母欢心。公公婆婆爱疼爱张氏,视如己出。

传铭长大之后眼睛失明,张氏礼敬不衰。十六岁上,结婚日期定好了,而传铭突然去世。这时候,全家悲伤,张氏偎依着婆婆,婆婆哭她也哭,婆婆哀恸她也哀恸。

第二天,张氏父亲带了车来,一方面吊唁其女婿,另一方面也想把女儿接回家去。婆婆听闻后十分悲伤,一悲恸晕厥过去。张氏服侍在身边,痛哭哀号,连声呼喊:“娘啊你别这样!娘啊你别这样!儿不回去了!”立即让来车回去了,矢志不再改嫁。这是乾隆五十八年(1797年)。

从此之后,张氏十余年没再到父亲家去。婆婆因痛失儿子又失明了,张氏饮食起居供给周全,婆婆就如忘记自己失明一样。

待到公公婆婆相继病逝,张氏竭力殡敛如礼。而后为丈夫立后,过继了兄长家的儿子继嗣,抚育他长大成人,教他耕读。平日里勤于纺绩,节俭度日,没有红白喜事不到邻居家串门。一个弱女子,“而志芳行洁,循礼守义,全节尽孝”如此,哪里是高于常人一等呢!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县侯董先生以“冰清玉洁”四字给扁表扬。

清道光十二年(1832年),张氏五十六岁,守节四十年,于法当旌,村里人恐怕其大节奇行渐渐湮没,于是这年冬天为她刻碑立石,希望采风者见到能有所取。

(根据清光绪十三年版《宁阳续志》载《张贞女碑》文言文本译写)

(资料信息来源:清光绪十三年(1887年)版《宁阳续志》;2003年版《明清宁阳县志汇释》,丁昭编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