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年冬天,我送发热的女同学去医院。她偎在我肩头,浑身滚烫,说了一句话,让我这辈子都忘不掉。“今晚你要敢走,我就喊非礼。”我愣住了。她叫林小芳,是班里最安静的女孩,平时连话都不多说。可那天晚上,她眼神亮得吓人,像要把我吞进去。我背着她走了三里路,到医院时,她烧到四十度。医生打针时她死死攥着我的手,指甲掐进肉里,疼得我直吸冷气。那之后,她开始黏我。每天中午给我带饭,饭盒里永远有红烧肉。我不好意思,她说:“你救了我,我得报答。”我信了。冬天她给我织围巾,夏天给我扇扇子。同学都说她是我对象,我红着脸否认,心里却甜滋滋的。我给她买过最贵的东西,是一瓶雪花膏,花了半个月工资。她抹在手上,眼泪掉下来,说这辈子就对我好。我傻乎乎地点头,想着以后娶她。可她父母不同意。她爸是厂里车间主任,嫌我家穷。我那时候在厂里当临时工,一个月工资二十八块五。她爸当着我的面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我没吭声,回家翻出存折,里面存了三百块。我盘算着,再攒一年,够摆酒席了。那天晚上,我约她在厂门口见面。她脸色苍白,说:“我后天就要结婚了,我爸给我介绍的对象,是供销社的。”我脑子嗡一声,手里存折掉了。她蹲下来捡,塞回我手里,说:“我对不起你。”然后转身跑了。我站在原地,心里没有一丝波澜。只是觉得冷,三九天都没这么冷。真正让我心寒的是后来。她结婚那天,我躲在厂后门,看见她穿着红棉袄上了车。她回头看了一眼,眼神里没有留恋,只有解脱。我懂了,她从来就没想过跟我过。我辞了职,离开那座小城。去南方打工,搬砖,半夜睡不着,想起她偎在我肩头,浑身滚烫,说那句话。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她为什么非要我留下?为什么非要我送她去医院?直到后来我才知道。上个月,我回老家办点事,在街上碰见她。她老了,瘦得厉害,头发白了一半。她看见我,愣了半天,嘴唇哆嗦着说:“你……你还好吗?”我点点头。
她突然哭了,蹲在地上,嚎啕大哭。我扶她起来,她拽着我说:“当年我怀孕了,孩子不是你的。我怕他赖账,就想让你送我去医院,万一他扔下我,你还能帮我。”我脑子里轰一声,像被雷劈了。“那个晚上,他要走,我急了,才拿你当挡箭牌。对不起,我真的对不起。”我看着她,心里没有一丝波澜。“我后来才知道,那孩子是他的,他娶我,就是因为我肚子里的种。可他没娶我,我打了胎,名声坏了,没人要了。”我笑了笑,转身走了。身后她喊我名字,我没回头。九零年的冬天,我背着她去医院,以为她需要我。原来她只是需要一个人,是谁都行。我才是那个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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