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古代更替的皇朝,就是一个个秦制帝国。秦制帝国的权力来源于武力夺取,之后就是世袭。皇族世袭,功臣集团世袭,同时征召官僚集团协助管理国家。皇室、功臣集团和官僚集团统称“权力集团”。
秦制帝国的权力集团掌握着财富分配的权力,但他们作为一个阶层并不直接创造财富,当然这里不排除权力集团中有偶然、个别的人去从事财富创造的活动的情况。这就造成了“财富创造者”与“财富分配者”之间的割裂:创造财富者在如何分配哪怕自己的财富上跟“权力集团”比起来都是更没有权力的,朝廷或者官府要处置一个富商的财产,总能找到理由,而这个富商最好的选择也只能是服从,否则他的下场只会更差。
这种情况下,帝国中的任何人,只要有可能,都会想法子尽量挤入“权力集团”,成为“财富的分配者”而不是“财富的创造者”。《金瓶梅》里的西门庆,他做生意发财了不会优先把资金拿去扩大经营,而是去东京行贿,攀上蔡京这棵大树,攀附上权力,就是这个原因。乡下的土财主觉得自己虽然手里有点钱,但总受胥吏和官员欺负,于是拿出一笔钱来供养儿子读书,考科举,希冀他将来当官,也是这个原因。
当社会上大量的人积累了一些财富之后,想的不是“扩大财富创造”而是成为“不用创造财富却拥有分配财富的权力”的人,并且愿意为了挤入“不创造财富的权力集团”而消耗大量财富----像西门庆行贿、土财主供养儿子读书考科举,这都消耗大量财富----社会的财富创造能力必然是越来越萎缩的,而权力集团的人数却会越来越多,社会的抚养负担将会越来越重,最终社会将不堪重负,无法持续,推倒重来。明朝皇室血脉的扩张所导致的灾难性后果就是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一个秦制王朝越到末期,权力阶层以外的人的负担越重,“权力阶层”内部的岗位的“含金量”就越高,获取这样的岗位的竞争就会越激烈。
这是秦制帝国在基因上的“死亡密码”,这就注定了秦制帝国的覆灭是不可避免的。
当然,在古代,无论东方西方,都是“一个国家越能建立强大的中央集权,这个国家就越强大”,也都存在 “财富创造者”与“财富分配者”之间的割裂现象,只不过程度上或许有区别,但本质上都是一样的。
等到英国出现《大宪章》, 确立了“无代表不纳税”原则,并且 规定国王未经代表同意不得随意征税,国王未经同级贵族判决或法律程序不得逮捕、监禁自由人或没收财产,财富创造者终于有了在权力面前保住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权力和“分配财富”的权力。跟之前“不从事财富创造”的财富分配者比起来,财富创造者们在财富分配上会更注重财富的可持续创造、更敢将资源投入“财富创造的扩大化经营”而不是“非得挤入权力集团”,这毫无疑问更有利于社会财富的创造和积累,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大宪章》在英国出现不是偶然的,因为英国是欧亚大陆这个“世界岛”的边边角,“世界岛”的主流玩家没人会太在意这里,否则的话,如果英国是 在中东或者东亚地区, 哪怕有了《大宪章》,释放了社会创造财富的活力,英国在发展起来突破那个临界点之前也会被更强大的中央集权国家击败。
《大宪章》出现之后的相当长时间,国家权力来源于武力夺取和财富创造的实力,权力基本属于国王、贵族、富豪,仍然没有普通劳动人民什么事。在1832年之前,在美国刚刚建立的时候,西方民主社会对于公民投票权的资格的限制是有很高门槛的,要是白人成年男性,还得有一定的财产实力,劳苦大众是没有投票资格的。但那个时候的民主制度跟“秦制帝国”比,已经有了质的进步。
财富的创造和拥有者参与了政治权力但劳动人民却没有,虽然跟秦制帝国时代比起来更保护了社会的财富创造能力,但劳动人民在财富分配上没有话语权,这就导致社会需求不足而产生周期性的经济危机。
再往后,从英国工党第一次在英国大选中获胜上台组阁开始,劳动人民才真正有机会掌控国家权力,才彻底打破凭借武力夺取天下和凭借财力获取权力的人对权力的垄断。社会的财富创造和分配才真正进入一个良性状态。
这就是“权力来源”的发展过程。只有真正来自人民的权力才是最进步、最正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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