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起诈骗案判决,让不少人直呼 “离谱又真实”。
浙江嘉兴嘉善县的基层公职人员尤某,打着 “政府采购” 的旗号,只用了不到两年,就从当地多家商户手里骗走了价值 450 余万元的高档烟酒、购物卡与消费卡。截至案发,仍有 430 多万元货款没能追回。
2026 年 7 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尤某有期徒刑 11 年 3 个月,罚金 22 万元。而他骗来的货品,大多低价卖给了二手回收店,赃款全被拿去赌博了。
套路一点不复杂:滚动赊账,靠身份刷信任
很多人以为几百万的骗局,肯定有精密的设计。可尤某的手段,说穿了非常简单。
从 2023 年 11 月起,他就常去当地的烟酒行、超市、水果店采购,每次都自称是政府机关的,来办单位采购。拿货的时候从不全款结清,只付一小部分当 “回款”,剩下的先赊着,下次拿货再补一点之前的账。
就是这种 “持续要货、部分付款” 的滚动赊账,让商户慢慢放下了戒心。
毕竟每次都有回款,对方又是政府单位的人,怎么看都不像是骗子。一来二去,赊账的金额越滚越大,等商户反应过来不对的时候,已经欠下了几百万的货款。
除了骗商户,尤某还盯上了普通人,以 “帮政府垫资” 的名义,又从个人手里骗了 24 万多。
不是商户太粗心,是 “政府” 名头自带信任属性
450 万不是一笔小钱,也不是从一家店骗走的,涉及当地多家商户。
这就说明,这不是个别商户粗心,而是在县城的商业环境里,“政府采购” 这四个字,本身就是极强的信用背书。
在县城做过生意的人大多懂这个逻辑:
普通人来赊账,要打欠条、留凭证,还要掂量对方的家底;可要是政府的人来采购,大家默认的第一反应是 “政府总不会赖账吧”。
面对自称公职人员的采购者,很多商户不敢主动要正式合同,不敢坚持走对公账户,连催款都要客客气气。万一是真的单位采购,得罪了人,以后不仅做不成公家的生意,说不定还会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尤某根本不需要伪造任何文件,只要亮明自己的公职身份,说出 “单位采购” 四个字,就足够让多数商户放下防备。
真正的问题:个人身份和公务行为边界太模糊
有人说,这是政府采购的监管出了问题。
但细看案情就会发现,尤某全程都没走过任何正式的采购流程,既没有单位介绍信,也没有官方合同,完全是个人冒用单位名义行骗。
他钻的不是制度的空子,而是基层熟人社会的模糊地带。
在县城这样的人情社会里,“谁在哪个单位上班”,有时候比 “有没有正式手续” 更有说服力。公职人员的个人身份,常常和他背后的单位信用绑定在一起。他来买东西,商户很难分清是个人消费还是公务采购,也很少有人敢硬着头皮去核实。
身份代替了流程,人情替代了制度,这才是这类骗局能屡屡得手的土壤。
一个本身负债的普通基层职员,没有大额资金审批权,也接触不到公款,却能靠着身份的信用杠杆,撬动几百万的货品,这个现象远比案件本身更值得反思。
结尾
11 年多的刑期,尤某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但这件事留下的疑问还在:什么时候商户面对 “政府采购”,第一反应是查手续、走公账,而不是看对方的身份、顾虑对方的来头,这类冒用公信力的骗局,才会真正失去生存的空间。
毕竟,公职身份背后的公信力,从来不该被当成行骗的筹码。
你身边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你觉得为什么 “单位采购” 在县城这么容易被信任?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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