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作家Jacqueline Crooks的阅读成长史,始于8岁时读到的一本童话。而正是托妮·莫里森,让她找到了想要成为作家的声音。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Crooks罕见地回顾了自己作为读者和写作者的内心轨迹。她的“最早阅读记忆”来自查尔斯·金斯利的《水孩子》。当时她刚被从祖母身边带走,搬到几乎陌生的母亲和继父家中。她说,那个讲述离开一个世界、适应另一个世界并努力生存的故事,为那些“叫不出名字的情感赋予了形状”,也悄悄在她心里种下了一粒种子——一种“超越当下处境的生存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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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时代最打动她的小说是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她跟随大卫从被排斥走向归属,仿佛跟他一同长大。“狄更斯使人物的生命鲜活起来,”Crooks说,“这部小说教会我同理心,也让我明白,有些关系能支撑我们走下去,而另一些,终究要留在身后。”十二三岁时,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又带来另一重震撼:希刺克厉夫的深不可测与荒野地景的情感力量,让她从此痴迷于无法被彻底解释清楚的人物和有心理温度的空间。“勃朗特让我懂得,风景本身就是角色。”她说,这份领悟后来深深渗入她自己的写作,她总被那些神秘莫测的人物和会呼吸的场所吸引。

然而,真正点燃她写作欲望的作家,是托妮·莫里森。Crooks已记不清最早触动自己的是《最蓝的眼睛》《柏油娃娃》还是《爵士乐》——莫里森的世界既亲切熟悉又如梦似幻,脚踩大地却始终窥探着不可知的边界。“她让我看到,黑人的生命、来自边缘世界的人物,完全有资格居于文学的正中央。她的声音,让我想要找到自己的声音。”

这种寻找贯穿她的人生下半程。四十多岁时,一位写作导师建议她在创作短篇集《冰上迁徙》时阅读《暴风雨》。莎士比亚笔下的岛屿、流离失所的主题和对回归的渴盼与她深深共鸣,她意外地发现,这个古老的戏剧竟能如此贴近自己的生命经验。同一时期,她重读了威尔逊·哈里斯,那片圭亚那的土地第一次让她读出地景携带的历史、记忆与想象力,也更加珍视自己的文化传承,开始有意识地把牙买加的风土搬上纸页。近年读到郭小橹的《激进》,那种融合回忆录、哲学、视觉艺术与语言文字的自由,再次唤醒她对于独立创作的渴望——一个女人可以跳出预设的角色,按自己的意志去追寻创造力。

至于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Crooks坦言那是她“不会再读一遍的书”。尽管尊重奥斯汀的技艺,她却始终质疑那种体面政治,求爱与宴会的世界令她感到拘束。她真正向往的,是那些敢于跨越边界、闯入未知之地的人物——恰如她最常重温的伊雷诺森·奥科杰的《裸鳃》,每一次翻阅,都像重返一次以语言奇想和图像勇气筑成的大师课,提醒她创造可以如此自由、如此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