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0日,平江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罗某某在湖南平江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均主张按湖南标准赔偿,仅约40万元。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介入后,围绕“经常居住地在深圳”这一核心事实,系统调取居住登记、家属在深工作证明、子女就学记录等关键证据,成功证明罗某某生前在深圳连续居住满一年。法院最终采纳代理意见,死亡赔偿金按深圳标准计算为1613955元,最终总获赔超127万元 如果您也遇到类似“户口在老家、人在外地”的赔偿难题,请及时联系专业律师,别让应得的赔偿白白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