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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谢宇宁 陈新禹

为持续提升干警业务能力,精准破解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7月31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举办“红梅·观澜讲堂”,特邀全省审判业务专家、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忠旭到院,围绕“民商事审判若干热点难点问题的理论解析与实务应对”开展专业授课指导。净月法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阳主持培训,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培训。

课前,净月法院面向各审判执行部门广泛征集办案及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范围覆盖金融、担保、物权保护及侵权责任等领域。干警们积极响应,就担保人过错认定标准、保证期间届满后新保证合同成立、无权处分商铺返还冲突以及窨井权属不明致害责任等典型问题提前梳理上报。

培训中,王忠旭法官以“典型案例是洞悉法律条文背后法律关系本质的钥匙”为引,强调模型虽是简化认知世界的必要工具,但须清醒把握其前提条件,切忌机械套用。围绕民商事审判核心问题——证明责任,他系统阐释了证明责任理论的基本内涵,深入辨析了主观证明责任与客观证明责任的分野、本证与反证的界分,以及法律要件分类说中权利发生、妨碍、消灭、阻却四类事实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针对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明责任分配这一争议焦点,王忠旭法官援引霍海红教授的学术观点,从理论层面论证了由权利人承担诉讼时效中断证明责任的内在逻辑。他特别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已被删除,这一立法变动意味着法官仅凭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自行确定举证责任分配的做法,已显现出一定的滞后性与不适当性。

此外,他还专题介绍了事案解明义务的适用场景与法律效果。该义务涵盖事实陈述、证据提出和勘验协力三个维度,主要适用于证据偏在型案件,旨在弥补传统证明责任理论的不足,平衡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能力,推动诉讼实质公平的实现。

讲座现场学习氛围浓厚,干警们认真记录,大家纷纷表示,此次讲座内容务实、针对性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温度,为解决同类案件提供了清晰指引。

初审:刘岩
复审:韩蕊
终审: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