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中,有一种奇怪的现象越来越突出。上级下发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动辄列出十几大项、几十小项,条款细碎,标准模糊,要求却很明确:必须查出问题来。你要是查不出问题,那就是态度不端正,是走过场,是敷衍应付,甚至这本身就是“最大的问题”。
很多人的潜台词是:你没问题,我就帮你找出问题;你不自己开刀,我就重点盯着你查。这种做法,早就偏离了风险排查的本意,变成了一种先定结果、再找证据、最后追责的形式主义操作。
基层干部拿到那些写得密密麻麻的自查表格,往往左右为难。不少条款本身就很宽泛,界限不清,什么叫“到位”,什么叫“规范”,很难有个准确定义。有些工作环节,你说有问题吧,找不到具体事例,也没有违反规定的明确事实,整改更无从下手;你说没问题吧,又怕被认定是隐瞒不报、回避矛盾。于是基层就陷入一种尴尬局面:上报零问题,会被视为态度不端正,接下来很可能被重点督查;硬凑几个问题出来,又缺乏事实支撑,整改措施只能写空话,根本没法闭环收尾。
自查自纠的本意,是为了帮助工作查漏补缺,把真正的隐患找出来,把该补的短板补上。但现在有些自查要求,已经和这个初衷差得很远。它不看你实际做了多少事,取得了什么效果,也不考虑客观条件和实际情况,只看你愿不愿意自曝家丑,敢不敢给自己扣分。好像一个单位平平稳稳、按规矩办事,反倒成了一种过错;非得自己列出几条问题、自己给自己问责,才能证明你态度认真、整改到位。
这种逻辑仔细想想是不成立的。真正的管理,要讲实事求是。有问题就改,没问题的就该清零,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工作运转正常、流程合规、安全稳定,就是基层履职应该达到的状态。但现在一些考核方式,硬是把“正常履职”打成了“应付了事”,把“按章办事”定性为“隐瞒问题”。基层为了不被上级抓住把柄,只能被迫自己找毛病,甚至无中生有,把小问题放大,把不是问题的问题也凑上去,然后围绕这些编造出来的问题做整改材料。
结果就是,真正干活干净、运行平稳的单位,反而要造假认错;真正有隐患、有漏洞的地方,反而没人静下心来认真排查。所有人的精力都花在了填表、凑数、做台账上。形式主义催生更多形式主义,无效劳动叠加更多无效劳动。
说到底,一份标准模糊、界限不清的自查清单,本身就不够科学,也不够严谨。制度设计上存在漏洞,却要求基层交出完美答卷;标准定得不清晰,却追究基层自查不严的责任。这等于把顶层设计的问题,转嫁成基层落实的问题,把制度的不合理,变成了基层的过错。
这种情况不能说是严格管理,更像是懒政式的管理、甩锅式的督查。用高压问责逼着基层自己认错,用形式上的合规替代了实际的工作效果,用厚厚的台账掩盖了治理的空转。长期这样做,只会打击干事的积极性,消耗基层的公信力,占用大量原本可以用来做实事的时间和精力,还会助长造假和应付的风气。
基层治理真正需要自查的,从来不是一线工作中那些无关紧要的细微瑕疵,而是层层加码的形式主义、脱离实际的制度设计、本末倒置的督查逻辑。实事求是,是一切治理的底线。
没有问题就是没有问题,干干净净的工作状态,本身就该值得肯定。别让这种“强行找问题”的畸形自查,再透支基层、拖累实干、消耗民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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