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南宁晚报)
好友聚餐,56岁的老韦拿出自制的泡了多年的“蛇酒”招待朋友,导致朋友中毒住院。老韦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近日,南宁市宾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并认定老韦对朋友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
2025年1月,老韦与老磨、老玉等5位好友自带鱼生在宾阳县黎塘镇一家餐馆聚餐。老韦从家中拿来一瓶自己用中草药泡制的“蛇酒”供大家饮用。
谁料,用餐后约半小时后,老磨和老玉先后出现头晕、头重、视物模糊、眼睑下垂、恶心等症状,被紧急送医救治。
后经宾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此起事件为食用自泡药酒导致钩吻碱中毒。钩吻碱俗称“断肠草”,毒性强烈,少量即可致命,对身体危害极大。
老磨、老玉出院后因协商赔偿未果,将老韦诉至法院,要求老韦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老韦拿出自泡药酒供人饮用,未告知他人其中成分,未对药酒安全性进行检查确认,对其提供的药酒成分缺乏了解。虽然出于好意、主观上无伤害故意,但不能免除其提供药酒时应尽的谨慎义务和法律责任。而此前老韦饮用该药酒后曾出现嘴唇发麻的情况,其更应审慎提供。
同时,老磨、老玉明知该酒为自制,却未询问清楚仍继续饮用,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综合各方过错及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原因力大小,法院最终认定老韦对老磨、老玉的损失承担70%的责任,赔偿老磨15847.89元,赔偿老玉5098.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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