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叶伟民
前些天,我的一篇散文在《人民日报》大地副刊发表了,名为“在深圳闲居”,无甚大事,就写了些在“卷都”闲逛公园的琐事,又因闲与忙、牛马和奶爸等元素的反差,多带了点烟火萌趣。
有朋友和读者看到,发来微信说“很接地气,没想到此等小事也有写头”云云。可能话说得过于客气,我也听不出好坏。有位老友倒是思路清新,由人及己反省了一番,大意是意识到自己笔头架得过高,越下不来,越没东西可写,最后眼里再也见不到“事”了。
我是写作者,还是写作老师,对这几句话实在太懂了。我的很多学生,上来第一篇习作就恨不得写完一生,然后再也写不出第二篇了,有点毕其功于一役的劲头(纵使这不是他本意)。我费了很大劲,想让他明白:写作的常态是轻舟快渡,载一把土,观一座山,而不是简单粗暴地直接把山拉上船。
用现在的话说,聪明的写作者要懂得“用杠杆”,万不可老实巴交地“一换一”。六字概之——写小事,见大义
这一点作家孙犁说得更具体,他说好的散文应该是“所见者大,而取材者微”。这里的“微”并不是微不足道、婆婆妈妈的流水账,而是具体而微的事物。他在给朋友的信中这样写:“最好多写人不经心的小事,避去人所共知的大事。”
新手乍一看可能不解,因为这是反直觉的。平日里大事难做、小事易成,写作却刚好相反——大事好写,小事难书。
举个例子,张雪做了大事,他的摩托车国际赛场夺冠,这事难吧?太不容易了!但张雪要是把他的故事写出来,不难的,写成咋样都有人看,因为困境、冲突、抗争俱全,稍经组合便动力澎湃,高举高打,垮不了的。
然而,让你去菜市场转一圈,再写篇散文来,事是容易了,但写好就难了。因为取材是“微”了,但如何“所见者大”呢?这就非常考功力了,稍不留神就写成一地鸡毛。实际上,写小事不能堕入琐碎,要通过精心的选择编排,加上有个性和妙趣的表达,让小事承载起大的意蕴。
这时可能有人要举手反对:既然写小事这么费劲,我写大事好了。但问题是,我等常人,一生中的大事可有二三?要是非大事不写,那不就又重蹈开头那位朋友的覆辙——笔头架得过高,眼里没“事”了。真是进亦难退亦难,刺激不?
所以,兜兜转转,我们还是要从“小事”里找出路,在生活的漫流中发现戏剧性和特异性,那才能以小见大,常写常有。
最后,以一个新鲜热辣的例子结尾。昨天《在深圳闲居》推送后,有读者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了自己的一件小事:
大梅沙小梅沙挺不错,值得一去。数年前暑假,我和朋友在大梅沙海滨浴场游泳,朋友一幅近视眼镜不小心被海浪冲走了,我开玩笑说不要紧我帮你捞回来,说着我就在附近扎个猛子在海水里捞眼睛,没想到的是真的捞上来一幅,朋友开心极了,定睛一看不是他丢的那副,有点失望,只好戴上试试,没想到度数刚刚好。后来听他说那副眼镜一直戴了六年多。
我很喜欢这个素材,寻常时光里,有小概率的戏剧性,有不拘一格的朋友,有没心没肺的快乐,还有藏在眼镜背后某个伤心的陌生人……聚散有时,得失无常,真是越品越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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