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仅维持43天的甜蜜生活,因一支电子烟酿成悲剧。近日,山东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情侣冲突致死案作出一审宣判,28岁的刘某与男友张某就吸食电子烟发生矛盾,冲突升级后刘某持刀捅刺对方致其死亡。法院认定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书显示,1997年出生的刘某是山东聊城人。2024年,刘某与张某经人介绍相恋,2025年10月,二人举办结婚仪式并开启同居生活,原本计划在年底或元旦领取结婚证。

同年12月12日傍晚,刘某、张某与友人聚餐,其间张某喝了不少白酒。饭后两人回家,刘某因看到男友吸电子烟,多次与其发生争执,后在家中冲突升级,刘某在推搡中捅刺张某左胸部两刀。后经法医鉴定,张某血液酒精含量达225.8mg/100ml,因左胸两处刀伤导致心脏劈裂,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刘某损伤程度属于轻微伤。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随后以故意伤害罪对刘某提起公诉。检方认为刘某案发后主动报警、如实供述案情,构成自首,建议判处其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被害人张某父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刘某判处死刑,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68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完整还原案件全过程:当晚首次肢体冲突结束后,刘某并未冷静止损,而是致电家人后再度质问张某,随即持平底锅砸向张某头部。张某被砸后情绪失控,将刘某推至厨房并按压在操作台,但其发现刘某持刀后立刻松手后退,未继续实施侵害行为。双方后续拉扯过程中,刘某持刀捅刺张某左胸两刀。见张某大量出血,刘某随即慌乱施救、报警求助。

针对核心争议刘某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系生活琐事引发的连续冲突,两次冲突升级间隔极短,应整体评判。双方虽存在身高体重差距,但刘某仅受轻微伤,足以说明张某打斗行为相对克制,且张某终止侵害、后退避让后,刘某仍主动持刀伤人,其行为属于故意伤害。同时,法院认定刘某无杀人主观故意,事后积极施救、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案情,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

最终,山东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依法赔偿被害人家属医疗费、丧葬费共计56324.99元,驳回其余民事诉讼请求。

目前刘某已提起上诉。刘某母亲称,女儿是为了备孕才劝阻男友吸烟,“事发太快太突然了,判决死缓真的太重了……”

来源 | 现代快报

编辑 | 刘 珂

审读 | 徐超先

二审 | 蔡志军

三审 | 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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