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捷,是江苏省宿迁市泗洪人,现就我与合伙人张胜利在盐城市大丰港区投资砂石加工项目过程中,砂石物料被转运处置后损失未获赔偿一事,基于现有书证、录音等客观证据,如实陈述事实经过,恳请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核查、督促解决。再次声明,我们没有侵犯任何人员和部门的合法权益!
2022年,我与合伙人张胜利看好建筑垃圾再生砂石行业,携带全部积蓄前往盐城市大丰区,租赁亚欧建材场地开办砂石加工厂。前期累计投入130余万元,购置破碎机、变压器、磅秤及场地配套设施,经加工囤积砂石类物料6万余吨,按石子、石粉、混合料三类分类存放,相关进货单据、加工记录、场地租赁合同、设备购置凭证均完整留存。
2022年,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在未提前向我方送达书面转运通知、未告知转运地点与处置方案、未通知我方到场核对物料数量的情况下,安排车辆将场内6万余吨砂石全部转运至两处异地堆放。转运全程未允许我方到场清点、登记造册,未形成双方共同确认的物料清单。转运后,原分类存放的石子、石粉、混合料被混杂堆放,物料品相受损;转运途中4万余吨成品砂石被推入水中报废,剩余物料因装卸方式导致底层破损、掩埋,合计2万余吨砂石无法核实去向。我方依据进货单据、加工记录、市场行情核算,场地租金、设备投入、物料贬值、转运损耗等直接经济损失共计600余万元,相关核算明细均有书面凭证支撑。
事发后,我方多次主动与大丰港区负责人沟通,请求共同核算损失、协商赔偿事宜。2025年2月,我方向相关单位递交全套书面证据材料,港区唐主任组织多轮面对面协商,协商全程我方留存录音证据。协商中,对方核对确认我方砂石总量为6万余吨,并口头承诺赔付310万元,相关录音证据完整可查。但截至目前,我方未收到任何正式书面处置方案。
此前,港区负责人曾承诺一个月内办结全部赔偿事宜,我方按时等候对接核算,但承诺到期后,未收到任何工作人员主动联系,也未获得书面处理答复。近年来,我方先后收到大丰区相关部门告知书、港区处理意见书等多份官方文书,文书中客观记载了砂石被转运、物料流失的事实,但未对赔偿诉求作出书面回应,仅要求我方重复配合对账。
作为外地来本地投资的创业者,我方始终信任法律、相信主管部门会依法公正处理。现恳请上级主管部门关注此事,依据我方提交的书面证据、录音证据及官方文书,依法依规核查事实,督促相关单位出具书面处理意见,保障创业者的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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