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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相关规定,泸西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完善“现场+异地+线上”三位一体阅卷服务体系,在严格恪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主动延伸服务触角,畅通线上阅卷渠道,高效保障辩护律师合法阅卷权利,近日在一起级别管辖变更案件中,成功实现依法办案与司法为民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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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故意伤害一案,由泸西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泸西县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根据相关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依法将案件移送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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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后本案辩护律师前往泸西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阅卷。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工作规定》,异地阅卷限于同级人民检察院之间开展,无法跨级别异地阅卷。工作人员当场向律师详细解释不能办理异地阅卷的法律依据与制度规定,做到拒绝有据、说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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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依法告知无法办理异地阅卷的同时,工作人员主动为律师提供替代解决方案,详细介绍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互联网阅卷方式,引导律师从“异地申请”转向“线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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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线上阅卷顺利推进,泸西县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与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案管办沟通对接,通报律师阅卷需求,协同做好互联网阅卷申请的审核与办理工作。最终,律师通过互联网阅卷方式顺利完成阅卷,全程“一次不用跑”即实现权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