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宸医疗近日发布提示性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金海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债权转让通知书》。本次转让的标的为金海棠资产基于上海金融法院(2020)沪74民初1514号生效民事判决书所享有的对皓宸医疗的全部债权,包括判决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及相应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从权利,受让方为抚顺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生效判决,皓宸医疗需就左家华不能清偿的相关回购款支付义务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以上海金融法院一拍流拍价格即264887000元为上限。皓宸医疗同时提示,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相关变更申请执行人的裁定书,本次债权人变更尚存在不确定性,该事项暂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其他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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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