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直播间宣称手表为“足金999”、“假一罚十”,消费者收货核验发现货不对版,商家却以“仅提供链接、主播非员工、售价低廉应知非真”为由拒绝担责。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明确直播带货中经营者责任边界,否定“低价知假”抗辩理由,判令商家退货退款并承担消费者维权合理费用。
2025年10月,消费者周某在某商行抖音店铺直播间分四单购买四块手表,共计支付货款5039元。直播过程中,主播明确宣传涉案手表为“黄金足金”材质、表身带有“足金999”钢印,并作出“假一罚十”“35天免费试戴”的承诺。
周某收货试戴后,经专业检测确认手表并非直播间宣传的足金材质,商品质量与宣传严重不符。周某随即向该商行申请退货退款,遭到商家拒绝,于是诉至法院。
庭审中,被告某商行抗辩,其仅提供商品售卖链接,直播主播并非其员工,直播宣传内容与其无关。同时主张涉案手表售价偏低,消费者理应知晓并非真金,无权主张维权退款。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将自有店铺商品链接交由主播直播推广,主播对商品作出的宣传描述与服务承诺,属于经营者销售行为的延伸,相应法律责任应由店铺经营者承担,商家不得以主播非本单位员工、无法审核直播内容为由对抗消费者。普通消费者不具备专业商品鉴别能力,商家以“售价低、消费者应知假”作为免责抗辩,无法律依据,依法不予支持。
被告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下单,致使消费者购买正品足金手表的合同目的彻底落空,已构成根本违约。消费者为维权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商家违约造成的直接损失,依法应由经营者承担。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确认双方买卖合同解除,被告商行向周某退还全部货款5039元,并赔偿维权合理费用1000元。
【法官说法】
本案是整治网络直播带货虚假宣传、规范电商经营行为的典型案例,明确了网络直播带货领域的司法裁判规则,有效破解商家“甩锅”主播、低价免责的行业乱象。网络直播带货依托商家店铺开展交易,消费者基于对店铺经营者的信任完成下单付款,商家通过直播推广直接获利,就应当对直播内容的真实性、商品质量合法性承担主体责任。
法官提醒,广大电商经营者、直播带货商家应当坚守诚信经营底线,严把商品质量关、如实开展宣传,不得将直播宣传责任转嫁主播、规避自身法定责任。消费者在直播间购物遭遇虚假宣传、货不对版等侵权情形时,要注意留存直播录屏、聊天记录、订单凭证、检测报告等证据,依法主张退货退款、损失赔偿等合法权益,主动维护自身消费权益。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杨英杰 通讯员 刘佳娜 唐少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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