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注册测绘师执业试点工作方案》(苏自然资函〔2025〕626号)部署,进一步深化我市测绘行业“放管服”改革,压实测绘成果质量终身责任,推动行业监管从“管单位”向“单位+个人”协同转变,我局牵头起草了《无锡市全面推动注册测绘师执业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自2026年7月21日至8月3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书面反馈。反馈意见请明确修改内容和修改理由,并注明反馈意见的单位、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81823504,邮箱:36729780@qq.com
附件:无锡市注册测绘师执业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21日
无锡市注册测绘师执业试点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注册测绘师执业试点工作方案》(苏自然资函〔2025〕626号)的工作部署,我市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动注册测绘师执业试点。坚持稳中求进、分类推进、权责对等原则,构建“单位主体、个人主责、终身追溯”的责任链条,推动行业监管从“管单位”向“单位+个人”协同转变,为全省全面推行注册测绘师执业制度提供无锡经验。
二、试点范围
(一)基础测绘项目:市、区两级财政投入的基础测绘项目。
(二)“多测合一”项目:市区行政区域内以“多测合一”形式完成的测绘事项(参照《无锡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试行)》)。
三、执业要求
(一)独立签章:项目技术设计、技术方案变更、成果质量检查与检验、技术总结等关键环节,必须由注册测绘师签章。
(二)跨单位合作:暂未配备注册测绘师的单位(以下简称委托方),可与配备注册测绘师的单位(以下简称受托方)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双方应在项目启动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多测合一”平台向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报送合作协议信息(包括合作双方基本信息、注册测绘师姓名及注册证号、项目类型、责任划分条款等)。
(三)成果署名:成果报告应有项目生产、项目技术审核单位全称及签章,各自审核人员签字,注册测绘师签章,署名规范。
四、权责划分与风险防控
跨单位合作执业的,可按以下原则划分双方权责。
(一)基本权责划分
委托方对项目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对生产流程、现场作业、数据采集等环节负责。受托方对签章的技术文件承担专业技术责任,注册测绘师须实质性参与技术设计审核、成果质量检查等环节,留存过程记录。发生质量问题导致第三方索赔时,由委托方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再依据合作协议向受托方追偿其应承担的部分。
(二)引导风险分级管理
引导合作双方根据项目风险等级合理配置审核资源和确定合作模式。“多测合一”中的房产测绘等高风险项目,建议采用联合体或分包模式,由注册测绘师深度介入生产流程,实行更加严格的审核程序。地籍测绘、规划核实测绘等涉及行政审批的中风险项目,可采用项目合作制,注册测绘师重点核验技术路线、关键数据闭合性及成果审批合规性。基础测绘等低风险项目,注册测绘师承担合理注意义务,按行业惯例审核。合作双方可根据项目特点约定审核要求和责任分配,具体免责条件和责任豁免范围由双方在合作协议中依法约定。
(三)过程记录清单
注册测绘师必须留存以下过程材料(纸质或电子版):技术设计书审核意见(签字版);技术方案变更审核意见(如有);过程检查记录,包括抽检记录、问题整改单、复核记录;最终成果审核确认单;与委托方的技术沟通记录(如邮件、微信截图等)。上述材料应保存至项目交付后不少于两年,作为实质性履职的证明。
(四)职业责任保险
鼓励双方共同购买职业责任保险。保费按责任比例分担,保险理赔款优先用于赔偿第三方损失。
五、合作机制与激励措施
(一)跨单位合作路径
支持本地配备注册测绘师的单位与暂不具备注册测绘师的单位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实施相关激励措施。同时积极对接省厅直属单位,争取技术指导、项目合作等支持。
(二)市级激励措施
对经认定的帮扶成效显著单位,实施以下激励措施:三年内免于市级“双随机”监督检查;以市局文件通报表扬并抄送省厅及相关单位;优先安排参加省、市级组织的免费技术培训、考察交流等活动;对连续两年以上帮扶成效显著的单位,在资质申请、升级、增项中予以重点支持。
(三)人才培养
鼓励相关单位积极参加注册测绘师培训,对无证单位技术人员优先安排。按需举办执业继续教育培训班,纳入学时管理。支持退休注册测绘师返聘(七十周岁以上需提供健康证明),允许兼职执业(须备案,严禁“只挂证不履职”)。
鼓励有条件的注册测绘师依托所在单位或自发成立技术交流平台,开展经验分享、技术互助等活动,市局予以关注和支持。
六、监管措施
(一)信息报送
跨单位合作协议通过“多测合一”平台上传,系统自动生成报送编号和时间戳。未报送合作信息的项目将被纳入重点核查名单。
(二)过程核查
主管部门通过相关平台对测绘成果报告进行线上抽查,重点核查以下内容:是否已由注册测绘师独立签章;签章注册测绘师是否与报送信息一致;成果报告署名是否规范;跨单位合作项目是否已报送合作协议信息。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予以记录并下书面告知相关单位。
(三)行业管理措施
各级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试点项目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相关单位纳入重点监管范围。涉及注册测绘师执业违规的,依法予以处理。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成立试点工作专班,各市(县)、区局负责具体实施。建立月度调度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二)风险防控:建立风险台账,常态化收集试点中存在的问题,重点防范市场失衡、制度空转等风险。设立咨询电话和邮箱,及时回应各方关切。
(三)评估总结:2026年12月对试点进行全面评估,分析成效与问题,形成总结报告上报省厅。
八、附则
江阴市,宜兴市可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后执行。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测绘项目跨单位执业合作协议(参考文本)
(征求意见稿)
甲方(委托单位 / 项目承揽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单位 / 注册测绘师所属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册测绘师(乙方委派):
姓名: 注册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江苏省注册测绘师执业试点工作方案》(苏自然资函〔2025〕626号)、《无锡市注册测绘师执业试点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遵循“权责对等、风险共担、实质性履职、全程可追溯”的试点原则,甲方因本单位暂无在岗注册测绘师,无法独立完成测绘项目技术审核、质量把控、成果签章等合规执业工作,依托合法承揽的测绘项目,与乙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派自有注册测绘师为本项目提供专业技术审核、执业签章及合规配套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项目基本信息
1.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项目类型:□基础测绘 □多测合一 □不动产测绘 □其他__________
1.3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项目来源(业主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项目内容及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细列明测绘作业范围、工作量、技术标准、成果交付清单、服务内容等)
1.6 项目合同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1.7 合作及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项目成果验收合格、完成平台备案、质保期届满、双方权责结清之日止,与项目整体履约周期保持一致。
第二条 合作内容与执业要求
2.1 项目主体权责:甲方以自身名义对接业主单位、签订项目合同,独立承担项目统筹管理、现场作业、外业数据采集、内业成果编制、进度管控、安全管理等全部生产工作,对项目生产全过程及现场作业合规性负责。
2.2 乙方执业服务内容:乙方委派的注册测绘师需实质性全程参与项目关键技术环节,严禁“只签章、不履职”,具体服务范围包括:
(1)审核、审定项目技术设计书,核查技术方案合规性、可行性,匹配项目及规范要求;
(2)审核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技术方案变更,确认变更流程合规、内容达标;
(3)参与项目阶段性质量检查、最终成果质量检验,把控成果质量合规性;
(4)审核项目技术总结、成果报告、质检报告等全套技术资料;
(5)对最终版测绘成果文件、技术资料、质检文件独立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完成合规备案;
(6)配合主管部门核查、项目验收、问题整改等全流程配套技术服务。
2.3 履职留痕要求:乙方注册测绘师必须完整留存可追溯执业过程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技术设计审核签字意见、技术变更审核记录、现场抽检及整改复核记录、最终成果审核确认单、技术沟通台账等,所有资料需留存至项目交付后不少于2年,满足行业监管核查要求。
2.4 成果署名规范:项目成果需规范标注双重主体信息,明确标注“项目生产单位:__________(甲方全称)、技术审核及签章单位:__________(乙方全称)”,符合无锡试点实施方案要求。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3.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具备合法有效的测绘资质,资质范围匹配本项目作业要求,合法承揽、开展本项目业务;
(2)对项目原始测绘数据、现场采集资料、基础图纸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全部主体责任,严禁提供虚假、篡改、隐瞒的基础资料,严禁违规作业;
(3)及时向乙方注册测绘师提供全套项目合同、技术资料、作业资料,为乙方履职提供必要工作条件,不得干预、干扰注册测绘师独立技术判断与正常履职;
(4)严格按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合作服务费用,配合乙方完成结算、开票等工作;
(5)承担项目生产安全、工期进度、现场管理全部责任,负责对接业主及主管部门日常沟通、整改、验收工作;
(6)严格遵守试点备案要求,在项目启动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无锡市“多测合一”平台完成本合作协议线上报送、备案,如实填报合作信息、执业人员信息,承担未按时备案、虚假备案的全部责任。
3.2乙方权利与义务
(1)确保委派注册测绘师证书合法有效、在岗正常执业,无挂证、兼职违规、失信惩戒等不良记录,专业匹配本项目测绘类型;
(2)严禁转委托第三方执业,保证注册测绘师独立、客观、审慎履职,对本人签字盖章的技术文件、测绘成果承担终身专业技术执业责任;
(3)按项目进度及时完成技术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完成成果签章,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拒绝履职;
(4)全程配合甲方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核查、项目验收工作,完整提供执业过程留痕资料;
(5)对执业过程中获取的项目数据、商业信息、技术资料严格保密,遵守测绘保密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服务费用与支付结算
4.1 费用标准:本项目注册测绘师执业合作服务费为固定包干价,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费用包含人员技术服务、现场核查、资料审核、成果签章、过程留痕、税费、配合检查等全部成本,无任何隐形附加费用。
4.2 支付节点:
(1)预付款:本协议签订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总服务费30%,即人民币__________元;
(2)进度款:乙方完成项目技术设计书审定、出具正式审核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总服务费30%,即人民币__________元;
(3)尾款:项目成果通过业主最终验收、完成平台全部备案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40%服务费,即人民币__________元。
4.3 结算要求:双方实行公对公账户结算,乙方收到对应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4.4 本费用已涵盖执业风险、服务成本、责任成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不得另行调价、追加费用。
第五条 质量责任划分与追偿机制
5.1 质量标准:本项目所有测绘成果、技术文件需严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地方标准及项目技术设计书要求。
5.2 分层责任划分(权责对等):
(1)甲方全责情形:因甲方原始数据不实、资料造假、违规作业、擅自修改成果、隐瞒关键信息等甲方单方原因,导致成果质量不合格、返工、业主索赔、行政处罚的,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乙方免于追责;
(2)乙方责任情形:因乙方注册测绘师故意、重大过失、审核疏漏、违规签章、履职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技术缺陷、成果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无偿整改完善,同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额度不超过本协议总服务费的100%;若造成甲方重大行政处罚、信誉损失的,双方另行追责;
(3)免责情形:乙方已完全履行审慎审核义务,留存完整履职记录,因甲方隐蔽性造假、现场人为遮挡、无法常规核查的虚假资料导致的成果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及执业责任;
(4)混合责任情形:双方均存在履职瑕疵导致损失的,按乙方30%、甲方70%比例分担最终损失。
5.3 追偿机制:
(1)发生第三方索赔、对外赔付的,由甲方(委托单位)先行对外承担赔付责任;
(2)甲方完成赔付后,可依据本条责任划分比例,向乙方(受托单位)追偿其应承担的赔偿金额、律师费、维权费等全部衍生损失;
(3)双方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优先使用保险理赔款赔付,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补足。
第六条 职业责任保险
6.1 双方共同为本项目投保测绘执业职业责任保险,保额不低于人民币____万元,覆盖项目全周期及质保期执业风险。
6.2 保险费用分担:甲方承担__%,乙方承担__%。
6.3 保险理赔款项专项用于赔付第三方损失,不得挪作他用,理赔不足部分按本协议责任划分承担。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测绘技术秘密、商业秘密、项目资料、业主信息严格保密。
7.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复用涉密信息,不得用于本协议以外的经营活动。
7.3 保密期限为本协议终止、项目结案后5年,保密义务持续有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按当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暂停执业服务、终止协议,并追索全部欠款及违约金。
8.2 乙方未按约定委派合格注册测绘师、履职不到位、无故拖延签章、拒绝服务的,甲方有权酌情扣减服务费,造成项目工期延误、质量损失的,乙方需赔偿甲方全部直接损失。
8.3 任意一方违反保密义务、违规履职、虚假报备的,需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行业监管处罚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优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统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协议严格遵循江苏省、无锡市注册测绘师执业试点各项监管规定,如政策调整,按最新行业政策执行。
10.2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且委派注册测绘师签字确认后正式生效。
10.4 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受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派注册测绘师确认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已充分知晓本协议全部条款,自愿为本项目提供实质性执业服务,自愿承担对应的专业技术责任、执业责任及终身追溯责任,履职全程接受行业监管核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来源: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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