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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广西贵港。

50多岁的姜佐棉,脚步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沉重。

他花了27年的时间,跑遍了大半个中国,只为抓住那个在弟弟填报志愿当晚痛下杀手的恶魔。几天前,警方终于送来了消息:案子破了,人抓到了。

然而,随之而来的却是一张《撤销案件告知书》。

理由很简单,也很残酷:4名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均未满14周岁。

“几个小孩为什么要杀一个大人?不到14岁的孩子,究竟是怎么杀害我20岁弟弟的?”

这是姜佐棉拿到告知书后,最想不通的两个问题。

【反转:破案了,却撤案了】

时间倒回1999年。那是一个高考改变命运的年代。

姜佐棉的弟弟姜佐育,刚经历完复读,正准备填报高考志愿。这个考上了贵港最好高中的学霸,人生原本该是一片坦途。谁知,在7月16日的夜晚,他倒在了一条非机动车道上,再也没能醒来。

接下来的27年里,姜佐棉放弃了工作和生活,几乎每天都在案发现场徘徊。父母老了,一个耳背,一个眼花,全家人唯一的念想,就是等一个结果。

警方确实努力了。从2020年到2025年,贵港警方至少发布了四次悬赏通告。终于,案件有了突破性进展,4名嫌疑人全部落网。

按理说,这该是个大快人心的时刻。但现实却给姜家泼了一盆冰水。

因为案发时间是1999年,必须适用1997年修订的《刑法》。当年的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哪怕这4个孩子犯下的是抢劫致人死亡的弥天大罪,仅仅因为年龄,他们被依法豁免了刑责。

【普法:为什么新法不能惩罚旧案?】

看到这里,很多读者可能会愤怒:“现在法律不是修改了吗?为什么不能严惩?”

这里涉及一个法律原则:“从旧兼从轻”。

知名律师周兆成对此进行了解读:法治的底线是稳定性。不能用今天的新法去审判昨天的旧案,即便新法更严厉。1999年时,14周岁是绝对的法律红线,这4名嫌疑人依法绝对免责。哪怕如今《刑法修正案(十一)》已将最低刑责年龄有条件地下调至12周岁,也无法溯及既往。

换句话说,法律的归法律,情感的归情感。 在法理上,警方的撤案决定是无懈可击的。但在情理上,公众的心里却堵得慌。

【追问:未成年的身份,不是暴力的遮羞布】

撤案,不代表罪恶清零。

姜佐棉现在的困惑,也是公众的困惑:不到14岁,到底是如何完成一场对成年人的劫杀?

这就不得不面对一个沉重的社会话题:“极度危险”的未成年人。

我们在潜意识里总觉得孩子是无辜、弱小的,但现实中的青少年犯罪,尤其是团伙作案时,往往伴随着超乎想象的残忍。1999年的这4名少年,他们是预谋已久,还是临时起意?是怎样的家庭环境和成长背景,让他们在那个年纪就敢痛下杀手?

虽然警方告知书上没有写清作案细节,但这恰恰是最大的隐忧。如果因为年龄而让这些细节永远尘封,不仅姜佐棉不甘心,社会的安全感也会打折扣。

【出路:刑事免责,民事难逃】

虽然刑事责任免了,但民事责任跑不掉。

律师指出,这4名嫌疑人如今均已成年,姜佐棉完全可以另案提起民事诉讼,向这4人及其当年的监护人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这或许是姜佐棉目前能抓住的唯一稻草。

但我们也必须承认,对于一条消逝的生命,对于姜家27年的煎熬,金钱的赔偿显得如此苍白。

【结语】

姜佐棉说,他还没来得及想以后该怎么办。

那个死在志愿填报夜的弟弟,永远停在了20岁;而为了追凶的哥哥,却用半生时光,换回了一张写满无奈的撤案书。

这起案件留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对一个家庭的同情,更是对“低龄重罪”处置机制的深思。

法律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但谁来保护那个被未成年人杀死的受害者?

希望姜佐棉能早日拿到完整的案卷,搞清楚那晚发生的真相;也希望我们的社会,能在法理与人情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