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的款项我们已经收到了。感谢法院一直以来的跟进和协调……”某车企法务人员说道。
“收到就好。”澧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郭茎松翻开案卷,在回访记录上认真标注“原告企业再次收到被告任某的转账”。
一个月前,任某已按和解协议约定,在其个人社交账号首页及《法治日报》刊登致歉声明。
和解协议的如约履行,标志着这起看似普通的网络名誉权纠纷案件,在判决生效后真正落到了实处。
商誉受侵:
网络"吐槽"越过法律边界
2023年9月和2024年5月,网络博主任某在其社交账号上先后发布两期针对某世界500强车企系列车型的短视频。
视频中,“宗教产品”“无脑粉”“买个der”等带有明显贬损和讽刺意味的言辞,伴随夸张表演,迅速在网络空间扩散。
评论区很快“炸了锅”——“我是不敢买了”“垃圾车”……负面声音此起彼伏。
对于深耕实体经济、跻身世界500强的企业而言,商誉就是生命线。
面对持续发酵的网络舆情,该企业多次尝试与任某沟通未果,遂向澧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任某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50万元。
公正裁判:
1万元判赔背后的司法温度
2026年初,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我只是采用夸张和讽刺手法调侃一下,没有侵犯该企业的名誉权!”庭审中,任某振振有词。
面对错综复杂的网络侵权事实,承办法官陈子岳带领审判团队逐帧审查涉案视频,梳理每一条证据。
法官助理郭茎松认为,“任某的用语已超出合理评论边界,带有明显的贬低性质,客观上给该企业的社会评价造成实际贬损。”
法槌落下。
法院最终判决任某在其社交账号首页及国家级主流报刊连续十日发布致歉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赔偿该企业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万元。
“司法裁判要审慎,也要有温度。”陈子岳表示,“综合考虑任某失业、经济困难等客观因素,法院在法定幅度内酌情确定1万元。这既让侵权者付出应有代价,也避免压垮一个暂时失意的年轻人。”
判后破局:
一场延伸调解成就"双向奔赴"
判决不是终点,案结事了才是关键。
审判团队研判认为,原告作为行业龙头,消除负面影响、重塑市场信心比拿到赔偿款更迫切;而对任某而言,若因高额赔偿产生抵触,道歉声明易沦为空文,矛盾仍悬而未决。此案不能“一判了之”。
陈子岳、郭茎松主动化身“调解员”,一次次拨通双方电话。
第一轮,先与任某沟通——
“道歉不是应付法院,是实实在在消除影响。你拖得越久,这事越难翻篇。”
“法官,我知道错了,可现在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
“态度先拿出来,哪怕分期履行,也得让对方看到你的诚意。”
第二轮,再与该企业对接——
“任某确有悔意,但经济确实困难。企业最看重声誉修复,赔偿数额能否在法律框架内协商?”
“只要他真心道歉,我们可以考虑。”
“任某同意同步刊登致歉声明,赔偿款按期支付。”
“既然法院做了这么多工作,我们愿意再退一步。”
精诚所至。
双方在判决生效后达成履行和解协议:任某按约刊登致歉声明,并如期支付赔偿款项。
“法院多次打电话、约面谈,耐心解释法律规定,也体谅我的难处。”任某回忆道,“这份判决我心服口服。”
至此,法院既用公正判决守护了企业商誉,又用耐心调解修复了社会关系,在依法保护权益与实质性化解矛盾之间找到了最佳平衡点。
该企业在给法院的感谢信中动情写道:“贵院不仅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更是企业发展的护航员……”这一趟“司法维权之旅”,收获的不仅是一份胜诉判决,更是对这片土地法治环境的坚定信心。
龙维
省人大代表、
湖南运达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
公正审判是底气,判后延伸是温度,二者兼备,才是企业真正需要的法治营商环境。在“企业服务年”行动中,人民法院没有满足于“一判了之”,而是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贯穿办案全过程,从“撑腰”到“暖心”,从“定分”到“止争”,法院用实际行动证明:当法槌落下,公平正义立现;当双方握手,营商环境自暖。
业务指导:湖南高院民二庭
供稿:澧县人民法院
作者:陶琛、赵登前、郭茎松
编辑: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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