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格尔木公安官网8月3日消息,7月28日,黄河路派出所民警在处警途中,竟在发生纠纷报警的园区门口被保安登某、旦某、次某硬生生拦下30多分钟!理由竟是“要登记”“要向领导报备”。警灯在闪、身份已亮,这三位却拿鸡毛当令箭,死活不放行。结果呢?警情被耽搁,三人全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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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的是,有人还替他们喊冤,说是“履职尽责”。履职?谁给的权利阻拦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这是彻头彻尾的法盲,更是拿着鸡毛当令箭的“小特权”心态——平时拦车拦惯了,耍横耍惯了,连警车都敢拦,真以为自己是“山大王”?

​园区自己定的“登记报备”就是个内部规矩,碰上亮灯亮证出警的警车,法律位阶根本不够看。《人民警察法》第13条写死:警车执行紧急任务遇阻优先通行,第35条再把“对紧急任务警车故意设障”单列成违法情形,内部手册拦不住国家法律。

​别小看这30多分钟。南京浦润花园2021年那回,消防车救火被保安拦了6分多钟才放,全网骂爆,保安罚200、物业拟罚2到10万;警情、火情、救险都是一个理——迟一秒都可能从“纠纷”拖成“出人命”。

​喊“履职尽责”纯属瞎掰。拦法院警车执行的,儋州学校保安曹某士拘15日罚5千,深圳龙华批发城保安欧阳某拘15日,永定那起拦警车2小时的屈某某也是行拘——格尔木这三位的结局不是个例,是这条线一贯的硬度。

​根子在一个“门岗膨胀症”:守个闸杆就把自己当领地主人,登记本成了尚方宝剑,领导一个电话比警灯还大。这种心态不只在青海,全国多少小区、厂区、园区门口都长着同款“小山头”。

​拦警车不是较真,是把私有规则架到公权之上。岗亭可以守,边界不能疯,警笛一响还拎着登记本摆谱,拘留所就是给这种错觉准备的回神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