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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王玢瑢

近日,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奢岭人民法庭(梅花鹿产业法庭)结合产业实际,定制发布《梅花鹿(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用标准文本筑牢诚信基石,以法治守护鹿乡金字招牌,从源头防范交易风险,助力鹿业发展行稳致远。

针对商户、企业和养殖户在交易过程中普遍存在“口头约定多、书面合同少”“交付方式及风险转移约定不明”等问题,奢岭法庭坚持问题导向,组织法官干警深入鹿乡镇鹿茸交易市场、养殖合作社、鹿产品加工企业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行业协会、市场监管部门、畜牧部门以及经营主体的意见建议,系统梳理近年来涉梅花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反映出的共性问题和高频争议事项。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形成《梅花鹿(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该示范文本聚焦产业交易实际需求,围绕产品信息、质量标准、交付方式等重点内容进行规范设计,特别针对活体梅花鹿交易中易发生争议的耳标识别、健康状况确认、风险承担等事项作出详细约定,引导交易双方将关键交易信息固定在合同中,实现交易过程有据可查、责任边界清晰明确。

“这份示范文本不只是一纸合同,更是实用的交易风险防范指引。鹿茸开市期间,法庭已现场指导32户鹿业商户规范使用该范本。我们将审判实践梳理出的法律风险点前置至交易前端,引导市场经营者依法签约、诚信经营,推动司法工作从个案事后化解,转向源头事前预防、类案系统治理。”奢岭法庭庭长介绍道。

初审:林冬雪

复审:韩蕊

终审: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