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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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寿县人民法院通过调解与灵活执行,化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
该案判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身患疾病,家庭经济条件困难,无充足能力全额承担涉案赔偿款项。若严格按照原判决标的全额执行,不仅会给被执行人造成巨大生活压力,也易引发新的矛盾纠纷。
承办法官坚持法理相融、柔性执法,一方面向申请执行人告知被执行人患病、经济困难的客观实际,争取申请执行人理解与包容;另一方面对被执行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明确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法律后果,督促其积极筹措资金、主动承担责任。
在法官调解沟通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自愿减免部分款项,确定最终赔偿金额为80000元。
代露 邢瑾
编辑 张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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