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岁退休公职人员丁家记因一笔中转资金卷入民间借贷纠纷,全程手握完整银行流水、抵债协议、当事人问话等铁证,足以证明其仅为资金中间人,真实借款人另有他人。但永城F院、商丘Z院多名办案F官无视法定程序、篡改庭审材料、采信虚假证据,违规立A、无授权审案、违法执行,五次听证刻意走过场,八年间当事人百万元资产被查封划扣,层层申诉全部受阻。一桩事实清晰的经济往来,为何硬生生办成错案?诸多程序违法、人为干预的疑点摆在眼前,丁家记四处奔走,只求上级机关彻查违规行为、撤销错误裁判!
一、无据违规立案,源头埋下错案隐患
2018年2月,李某培起诉丁家记称“2014年9月16日经丁某英介绍借现金100万元、年利率20%”,可从头到尾拿不出一份丁家记签字的借条、一张丁家记收款的凭证、一条双方约定利息的证据。对照最高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起诉必须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李某培一样都没有,永城法院立案庭王苗仅凭原告律师与证人串通伪造的一份调查笔录就予以立案,还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诉讼费,从立案源头就严重违法。
丁家记反复申明:100万元是李某培经丁某英之手,由自己帮忙转借给朱某龙、孙某荣夫妻的,年利率10%,自己只是中间人,不是借款人。银行流水铁证如山:100万元从原告李某培→丁某英→丁家记→借款人孙某荣,无缝对接,当日到账,借款人孙某荣出具收据、抵押房产,一年后以旧换新,李某培签字按手印认可接管并出具“收条”、签署“释义(解读)”确认属实。
100万元是借给朱某龙孙某荣夫妻的,年利率10%。双方之间借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没有争议,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
二、承办手续不合规,庭审记录多处失真
该案承办法官陈某无合法承办授权,法院评查材料明确记载立案法官原是夏某亚,后经时任庭长赵某批准同意将承办人变更为陈某。赵某、陈某二人均因违法超权限行为受到永城市纪委监委处分,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的强制性规定,审判组织自始违法,其作出的判决根本无效。
一审判决多处篡改庭审笔录,将“代理人宣读材料”捏造为丁某英当庭证言,未经质证的虚假孤证直接作为定案依据!殊不知该调查笔录系律师2017年3月8日向丁某英作出,时间早于原告委托律师授权日期2018年2月18日整整一年,来源根本不合法;其核心内容“三人在场当面转账,当时说明年利息20万元,半年付息”,又被丁某英在2013年6月1日问话笔录中自认“2014年9月16日都是银行转账,我们没必要见面”的事实彻底推翻,漏洞一目了然。
商丘Z院宋某二审不但未纠错,反而以“本院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给一审采信伪证、篡改笔录披上合法外衣;再审阶段更是隐瞒了李某培在2018年12月14日的问话笔录中明确自认“他(朱某龙)不给你,我给你”——即100万元是借给朱某龙的关键证据,时任庭长练某违规干预案件,最终枉法驳回再审申请。
如今练某已因严重W纪违法被绳之以法,他干预下的错案,难道不该彻底纠正吗?F官随意篡改卷宗、隐匿推翻原判的核心证据,S法中立底线何在?
三、无视和解协议,百万资产遭强执
双方早已达成书面执行和解,明确将原判决确定的李某培与丁家记之间的权利义务主体,依法变更为李某培与朱某龙、孙某荣夫妻之间,和解文书从未被F院认定无效、撤销。李某培已实际持有朱某龙夫妻借款抵押房产550平方米,Z行局Z委赵某俊仍无视最高法《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擅自准许李某培恢复执行,查封、划扣、冻结丁家记价值100余万元合法资产,严重违反和践踏最G法相关规定!
丁家记五次转账给李某培共计40.2万元,实质是李某培以朱某龙夫妻借记100万元作抵押,用于救济解困的借款。陈某、宋建、闫某超、黄某民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主观臆断认定为利息,违法推定丁家记借李培培100万元,年利率20%。按照F官的逻辑:丁家记以年利率20%向李某培借100万,转手以年利率10%借给朱某龙,一年净亏利息10万元——荒唐离谱到极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法官自己都不会做的亏本买卖,又为何强加给丁家记?
四、五次听证走过场,刻意封堵申诉路
永城F院先后组织五次听证,前四次李某培本人均拒不参加。第五次在市W书J真诚督办下,李某培如约而至,准时参加,却拿不出任何新证据,辩称“原审证据已入卷,没有再次举证义务”。
丁家记当庭出示纸质F院卷宗,请求主持人黄某民和听证员传阅核查、核实证据。黄某民先说“主持人和听证员不查阅卷宗”,后又编造“听证员处有实体卷宗,不需要当庭查阅”。事实是卷宗里根本没有李某培提交的任何借贷债权凭证,会上听证员全程一言未发,Y长闫某超、黄某民却凭空捏造“本案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P决并无不当”的听证员评议结果,直接阻止再审。
五次听证会名义上是听证员意见,实质上是陈某、宋建、闫某超、黄某民等人暗箱操作、借刀杀人、嫁祸给听证员,丧权辱F、肆意妄为地直接阻止本虚假案件再审,持续侵害丁家记合法权益!
五、核心诉求,盼严查还公正
目前丁家记提出核心诉求:请求J检、F官惩戒部门全面核查陈某、宋某、闫某超、黄某民、赵某俊等人违法办案事实,依规依纪依F追责;河南省G院依法启动再审,撤销一二审错误P决,驳回李某培全部不实诉求;撤销全部违法执行措施,全额返还、赔付被查封划扣的100余万元资产及多年维权损失;整顿永城、商丘两级F院L案、审判、听证、执行全流程乱象,杜绝人为制造虚假民间借贷案件的发生。
法律本是百姓维权靠山,如今程序层层失守,唯有省级J检、F院、检C院联合督办,穿透地方庇护,查清全部违法事实,才能还给丁家记一份迟来的公平!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基于当事人(丁家记)提供及陈述整理,相关事实以司法机关最终认定及官方披露为准。文中涉及的姓名、单位等信息来源于当事人提供材料,若有误差,敬请联系更正。本文仅客观呈现当事人诉求及案件争议,不代表对事件真实性及法律责任的最终判定。如涉及侵权或违规,请权利人联系处理,我们将依法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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