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6日讯 日前,江苏一女子在山姆花40元买冷吃披萨,打开后竟在饼底发现一把价值108元的剪刀,令人哭笑不得。女子表示,当时还特地选择了一个较重的,没想到竟然是多了一把裹着面粉的剪刀。有网友表示,该剪刀品牌与山姆熟食加工车间所用剪刀一致,可能是夜班工作人员操作疏忽,不慎将剪刀混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配图与本文无关)
对此,山东优梵律师事务所李超红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和解读:
首先,披萨作为即食食品,其内部混入剪刀这一金属异物,明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本案中,披萨中混有剪刀,属于典型的“混有异物”情形,该食品依法属于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同时,该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山姆门店作为食品经营者,其销售的披萨中混入剪刀,不仅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构成潜在威胁,也侵害了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定义务。
食品安全无小事。本案警示食品经营者必须时刻紧绷食品安全之弦,任何疏忽都可能引发严重的法律后果和品牌危机。消费者亦应增强维权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唯有经营者自律、消费者监督与行政监管形成合力,才能共同筑牢食品安全的防线。
闪电新闻记者 于玲欣 报道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