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召开“服务保障城市副中心和美乡村建设”新闻通报会,梳理通州法院相关涉农案件审理情况、特点及难点,总结特色工作举措,发布多起典型案例。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发布会获悉,通州法院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因村民随意安装摄像头引发的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北京通州一个村庄内,陈某在院子北门屋檐下安装了一个摄像头。由于摄像头拍摄范围问题,引起邻居李某、高某不满。李某、高某以摄像头侵犯其个人信息为由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拆除摄像头。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等,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且行为人应征得相关人员的同意。现陈某安装摄像头虽未直摄李某、高某家的大门及院内,但摄录范围包括李某、高某家门口在内的整条胡同。该胡同相对于社会公共空间,通行使用人员更为具体特定,李某、高某及其家人或亲友出入胡同,作为个人信息可能被陈某摄录留存。陈某未依法征得对方同意即安装该摄像头的行为已构成民事侵权。李某、高某要求陈某拆除摄像头之诉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判决,陈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自行拆除安装于屋檐下东侧角落的摄像头。案件已生效。

“2023年以来,通州法院相关涉农案件总量大幅下降,其中2026年1至6月新收案件同比下降约35%。”通州法院副院长张静介绍,近年来,通州法院在服务保障和美乡村建设上重点发力,当前相关涉农案件整体收案量下降,但在案件审执过程中,呈现出农村房产权属类纠纷事实认定难、涉农侵权纠纷标准确定难、家事邻里类纠纷矛盾化解难等特点,亟须重点关注。

针对相关案件审理特点及难点,通州法院新闻发言人赵丽佳介绍了该院护航城市副中心和美乡村建设的核心工作举措。通州法院强化人民法庭建设,构建起“精准分流—分层过滤—风险兜底”的涉农案件全流程解纷机制,不断畅通涉农审判“快车道”;各人民法庭靠前服务,为辖区量身定制场景化治理方案,并创新乡村普法模式,司法服务贴近基层“零距离”;在乡镇、村社层面铺设“蜂巢式”解纷网络基础上,不断加强与各行政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沟通协作,推进构建多元共治“新格局”,为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和美乡村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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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