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宜宾新闻网刊发的《有线索请举报!筠连发布悬赏公告!》指出,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筠连县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被执行人熊云桂、李艳西和宜宾市德春利实业有限公司等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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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向社会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这不仅是一次司法查物找人的技术操作,也是给每个人敲响的一记警钟:生效判决必须履行,契约精神不容践踏。诚信光荣、失信可耻,不是挂在墙上的口号,而是刻进一个人心灵深处和一个文明城市肌理的“硬规矩”。

诚信是文明城市的内核。宜宾在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始终把诚信建设当作“硬指标”而非“软要求”。从《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文明行为纳入诚信体系、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到法院系统常态化发布悬赏公告、“执行110”精准拘传赖账避债者,再到街头巷尾的“诚信经营示范店”以及每年的“诚实守信宜宾好人”评选,宜宾正在把“守信者光荣、失信者可耻”编织成一张全方位的信用之网。

筠连县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看似针对个别“老赖”,实则是守护所有人的安全感。法院的判决如果不能落地,受损的不仅是申请执行人的钱包,更是公众对规则和法律的信任。一个人欠债“玩失踪”,透支的不仅是个人的信誉,更是整座城市的“信用水位”。法院把举报线索纳入制度化渠道,把被执行人的隐匿财产晾晒在阳光下,既可以提高执行效率,也是用“悬赏金+曝光+限制高消费+拘留”的组合拳告诉所有人:赖账的代价是惨痛的、巨大的,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反之,主动履约,认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纠正失信行为,回归诚信正道,宜宾还会给出信用修复的通道。两相权衡,利弊分明,每一名被执行人切不可掉以轻心、等闲视之。

诚信光荣、失信可耻,不仅是一个基本常识,更是一种朴素的广泛共识:做生意就要守合同,借了钱就要按时还,输了官司就不能当“老赖”。只有司法利剑、城市治理与市民日常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城市的文明指数才不只是测评表上的分数,而是市民敢于托付、企业敢于投资、陌生人之间敢于相信的真实底气。筠连县人民法院的悬赏公告,悬的是线索,赏的是正义,照见的是每个人心里的那杆“信”字秤。 (毛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