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司法鉴定却说"与疾病同等因果关系",保险公司据此只赔50%?
家属自己谈了又谈,对方只肯出30余万,难道就这样妥协?
当一纸鉴定报告变成保险公司拒赔的"护身符",受害者家属如何捍卫权益?
2023年6月18日下午,北京大兴区某村公交站附近。回女士骑着人力三轮车正常行驶,代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将她撞倒。
回女士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18天后,2023年7月6日,抢救无效去世。
交警认定:代某全责,回女士无责。
但接下来的司法鉴定,给了家属当头一棒——
"回女士符合脓毒性休克死亡,与交通事故所受损伤之间存在同等因果关系。"
翻译过来就是:车祸和疾病各占一半。
保险公司拿着这份鉴定,理直气壮地表态:只按50%赔。
家属自己谈,30万就已经是天花板?
回女士去世后,家属林先生一次次找司机、找保险公司协商赔偿。
但保险公司的态度很明确:鉴定说"同等因果关系",我们最多赔一半。
1.总损失算下来70余万,保险公司只肯出30余万。
2.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赔!
3.司机代某?因为"同等因果关系",连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都没追究!
林先生自己跑了不知道多少趟,30万就是天花板。怎么谈,对方都无动于衷。
元甲律师如何层层加码争取100%赔偿?
元甲律所接案后,没有一上来就起诉。
先和解。元甲律师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硬是把对方的赔偿比例从50%谈到了75%。
但即便提高了25个百分点,与家属应得的100%赔偿仍有差距。
75%是和解的天花板,但不是诉讼的终点。
这份"同等因果关系"鉴定意见,本质是鉴定专家的个人意见,不是法律上的"减责令"。法院是否采纳、是否据此减轻保险公司责任,取决于案件具体事实和法律适用,而不是一纸鉴定。
于是,元甲律师指导家属充分准备证据,起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不采纳"同等因果关系",按100%赔偿!
庭审中,元甲律师的核心论证直击要害——
鉴定意见说"同等因果关系",但鉴定专家不是法官。鉴定意见是参考,不是判决。在具体案件中,是否据此减轻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综合判定,而非一概适用。
元甲律师从事故责任认定、伤害机制、救治过程等多维度论证了交通事故与死亡之间的完全因果关系链条。
最终,法院未采纳"同等因果关系"鉴定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按100%因果关系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总额70余万元。
维权不是被动妥协,专业法律服务如何守住交通事故受害者全部权益?
本案绝非简单打赢官司,而是跳出“唯鉴定论赔付”的固有误区,证明维权不是被动接受保险公司给出的低价方案,而是依靠完整证据链、成熟诉讼思路争取法定全部权益。
既能在诉前谈判拉高赔付比例,也能通过庭审说理推翻不合理鉴定减责逻辑;不是单纯走完诉讼流程,而是从家属真实经济、精神损失出发,兼顾物质赔偿与精神抚慰双重诉求。
试想,如果林先生始终独自和保险公司周旋,是否永远只能停留在30余万元的赔付区间?
遭遇同等因果死亡鉴定的交通事故受害者,难道只能自认损失、放弃应得赔偿?当普通家庭面对保险公司的专业辩词,唯有熟悉交通事故裁判规则的专业律所,才能真正为弱势受害方撑起维权保护伞,不让一纸鉴定,折损逝者本该享有的全部赔偿权益!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