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和雇工互换角色,这样的故事很多,有的人当老板,然后店面倒闭,又跑到别的店打工,有的打工人攒了些钱,离职后到别的地方自己开店,就成为老板。
我今天说的一个故事,雇主“沦为”打工者,并不是离开本店,而是就在本店换了角色。
几年前,我所在的小区有一家安徽人开了一个家常菜馆,刚开始一家人经营,夫妻和女儿三个人看管店面,生意还不错,可是,口罩时期生意就不行了,这个时候,男人就退出,在北京南三环专营一个饭店,小区的家常菜馆就让媳妇和女儿经营。
我好多次去吃饭,饭店就三个人,一个是炒菜的,老板娘和女儿端盘子、洗碗、搞卫生和收银,对了,就是炒菜的厨师是唯一的雇工。有时候,还有电话订餐送餐上门,就是老板娘和女儿端着菜给别人家送。
过了半年吧,我就看到这家店面装修,变成了馄饨店。我就去吃饭,接待的还是老板娘和女儿,我就问,你们怎么不炒菜变成了馄饨店?
结果老板娘面带难色地说:“我原来的菜馆经营不下去,就转让了,有一个老板就把店面盘过去,可是,自己和女儿没地方去,就干脆求新老板,再不要招新员工,把我们母女俩雇佣着当服务员吧,新老板爽快地答应了。”
你看,母女俩自始至终在同一家店,前期是雇主或老板,后期是雇工。
现在经济学讲雇佣关系时要援引经典案例,我举的这个案例也算经典吧,不挪窝就把主雇关系变了。
没有永远的雇主,没有永远的雇工,彼此可以转换。如果按有的理论说雇主是“剥削阶级”,雇工是“被剥削阶级”,那么,“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也可以转换的。并不是说所有雇主的利润一定大于雇工,这一点,我上面说的一对安徽母女最有发言权,倘若雇主的利润一定大于雇工的利润,她俩绝对不会转让饭店甘愿当雇工。
雇主和雇工角色转换,取决于经营竞争或市场竞争。
不止现在的城市,就是老早以前的农村,地主和长工或短工的角色也可以转换,长工攒钱多了买些地,并且地的数量较多需要雇人耕种和收割,可能就是地主,反过来说,有的地主经营不善,将手头的地一亩亩出卖,变成少地或无地的人,他就沦为长工或短工。无论怎么转换,一个雇一个,事先谈好工价,事后按契约履行,就是自由交易,谈不上什么剥削。
再说了,地主也是农民,只不过是地多的农民,背后是勤劳和懂经营。
你看,这都是最简单最简单的雇佣常识,甚至是自古以来人人都懂的常识——抱歉,我平时忌讳用“自古以来”这个词,这次不留神用上了——但是,这种常识在一段时间被污名化,贴上了“剥削”标签,吓得谁也不敢雇佣人,当然,没条件雇佣,大家都是穷过日子。
基本的经济学常识不讲,那只能是经济翻跟头,并且是大跟头,一个又一个的大跟头,吃不饱,穿不暖。改革开放后,又是尊重经济常识,尊重基本的雇佣关系,去“剥削”标签,这才使经济逐步走上正轨,老百姓慢慢吃得好,穿得好。
经济学在书本上,在课堂上,也在我们每一个人身边,我所在小区的一对安徽母女从雇主换为雇工就是经济学案例,典型性和特殊性就是不挪窝的雇佣角色转换。
最后我再说一句:一个社会只有雇佣关系非常普遍,非常众多,才显示经济有活力,也有潜力。雇佣关系不是造孽,而是造福。
(作者:李成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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