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么说,是一种古怪的赞美:在新传记剧情片《Tony》的大段时光里,我几乎忘了托尼是谁——更准确地说,我忘了他日后会成为那个张扬、可爱、夸张、直言不讳的公众人物。1975年春,我们第一次在银幕上见到托尼(多米尼克·塞萨饰)时,他还是瓦萨学院的学生,一头乱蓬蓬的头发,满嘴傲慢的挖苦话,胸中燃烧着成为作家的雄心。有人叫他安东尼,他挥挥手表示不必,说只有他母亲才这么叫。经过一连串曲折的机缘,托尼来到马萨诸塞州的普罗温斯敦,整个夏天在一家名叫“旗舰”的脏乱海鲜馆打工。那位主厨(安东尼奥·班德拉斯演得精彩)给他起了个绰号“弗拉克”——这个多半是亲昵的称呼,就此钻进你的脑海。直到临近结尾,我们才听到有人大声念出托尼的全名:安东尼·伯尔顿。对许多观众来说,那一刻会带来心满意足的“咔嗒”声——命运归位的声响。而像我这样的人,则可能被猛然拽回传记片的现实:哦,对!是那家伙。

我们怎么可能忘记?伯尔顿,这位凭借畅销回忆录《厨房机密》(2000)的成功,一跃成为环球旅行电视主持人的明星厨师,常被深情地形容为“比生命更宏大”。2018年他自杀离世后,公众不减的喜爱似乎表明,他也许比死亡还要宏大。此前,他在银幕上被纪念于一部痛苦的纪录片《流浪者》(2021),该片试图厘清他最后岁月里亢奋的高潮与绝望的低谷。《Tony》由加拿大电影人马特·约翰逊执导并联合编剧,尝试的大致是相反的方向。这部电影松散地取材于《厨房机密》中关于普罗温斯敦的章节,是一部狭窄却讨喜的、取自喧嚣人生的切片——艺术家作为厨师的肖像,始于那个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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