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八年,明军尤弘勋部在山西五台县康家沟一带剿流寇,获得了斩级47颗的大捷。按大明条例,兵部塘报走程序,崇祯朱由检批红嘉奖,赏格按老规矩走,一颗脑袋五两银子,将校凭级数叙功。
结果捷书入京,随之而来的居然是当地百姓不远千里来部里告状,告明军杀良冒功!
几个五台县老百姓由一个叫李大保的领头,背干粮卷铺盖,一路啃冷饼子走到京师,把状纸拍在兵部堂上,那四十七颗脑袋,二十颗是流贼,二十七颗是我们康家沟的活人,被你们明军当猪羊宰了请功!
这还了得,崇祯都知道了此事,立刻下旨要求彻查。
北京兵部没有结果,崇祯下旨发回山西再审。一审场面相当黑色幽默。原告咬死“活杀良民”,有无头尸身对着。被告白加友等军丁一开始嘴硬,说战场混乱不辨良贼,算误杀。
审着审着,原告突然改口了,不是杀活人,而是明军割了流寇先杀掉的死尸脑袋充数。被告也顺坡下驴,认了“割尸”冒功。于是皆大欢喜,当地官府就按这个思路审完,报到巡抚吴甡那里,吴甡全盘认可。
巡按御史叶绍颙翻招状直皱眉,立刻指出为何原告前后如此不同?
“但据原告李大保等结称‘妄杀良民’,白加友等辩称对敌斩级,对审口词无异。何一经驳勘,则改为割死尸之级也?”于是将招状发回重审。但是再审再报,仍旧是这一套“割尸”的话术。叶绍颙也不好再坚持,只得草草结案。
他心里门儿清,这是两边被摆平了。
叶绍颙没法子,按“残毁他人死尸”律轻判,八个当事军丁充军附近,本来就是军户,等于换了个卫所吃饭。
三个小军官以“不核首级来路”杖一百,神奇的是,此时三个小军官“立刻”都掏出了一本《大诰》,于是“大诰减等”,减为杖九十,又准赎银,于是每人交赎银四两五钱(大概是每十杖折抵五钱),完事。至于你说当兵的为啥随身带着《大诰》,咱不知道,也不敢问。而总兵尤弘勋此时已经坏了事(估计是打了败仗),另案处理,此案不做处罚。
一条人命,到最后折价四两五钱,还带“大诰减等”的优惠券。
坏是常态,而是明军坏得已经不挑对象了。康家沟那二十七个人,不是青壮流民,是村坊里刨食的平民。军丁敢杀,是因为首级就是钱,活人比死贼好逮;百姓敢告,是因为真有无头尸搁在那儿,且敢于追到京里递状。可告到最后,凶手没掉脑袋,改口供改得比短视频剧本还快。
同一时候的陕西更直白。崇祯四年韩城,副总兵赵大胤报斩贼五十级,御史一核,妇孺之首三十五。延绥总兵杜文焕更熟这套生意,崇祯三年在延安杀良民十八户,绥德杀九十三岁史大等数十人,攻莲华寨宰村民报功,部将李重荣在延州杀了曹孟孝等男妇一百九十九口,知县王道行哭告按察使李天经,陕西巡抚吴甡上疏弹劾,兵科给事中魏重润接着补刀。杜文焕次年罢官。 河南商丘街头,明军提刀追平民。
明军杀了27个老百姓,老百姓就告状告到北京,案子审了两年,并给予了一定惩处,这一票明军亏死了。换了清军,别说杀27个百姓,就算杀2万7,也是小菜一碟,你老百姓哪里告状去?
崇祯年间的明军总兵尤世禄,嫖个娼被衙役追捕、御史弹劾,搞得灰头灰脑。清军有这顾忌?直接抓几十个民女,剥光衣服手脚用铁钉钉在门板上,随意奸淫虐杀,你到哪里告状去?有谁管?
明军怕不怕老百姓?怕,但不是怕打架打不过,是怕被告、被查、被扣饷。卫所军户散在民间,屯田和民田插花,明末直豫晋交界濬县、滑县一带,军户和民户争水争地争坟树,天天打官司。
军户告民户占屯地,民户告军户纵牛吃苗,军丁殴了民人,民人反过来告到县衙要验伤。卫所兵平时就是邻村二哥,脱了甲下地种蒜,穿了甲进县衙耍横,地方官判词里常写“军民杂居,词讼相牵”。这种怕,是“你敢告我敢拖,你告到府里我哥们在卫里”的怕,不是“不敢抢”的怕。
一旦碰上组织起来的民,明军是真怂。崇祯十五年徽州祁门那出,比五台县更惊心。凤阳总督马士英派妹夫李章玉带贵州兵东调,八百余人过祁门,安置城外祠堂。这帮人军纪涣散,强占民房、拦路劫物、还杀伤了当地百姓。祁门乡勇、民壮和县城守兵攒到一起,把这队官军围了。混战下来一百九十多明军毙命,六百多匹马被夺,李章玉上疏叫屈。兵部第一反应是按“误伤友军”和稀泥,让徽州赔马了事;徽州府直接回怼:杀的是贼,不赔。案子捅到崇祯那,先要严办“暴民”,徽州籍官员金声顶回来:你们黔军不走池州大路,钻徽州山里,先抢先杀,乡勇自卫有啥罪?崇祯转舵,改“从宽”,最后象征性办几个乡勇,马士英倒贴点银子给祁门百姓,完事。
五台县那四十七颗脑袋,二十七颗假,最后换八个军丁换防、三军官交四两五银子。祁门一百九十多具明军尸首,换兵部一声“不究”。赵大胤那三十五颗妇孺头,溶在“贼掠如梳兵掠如剃”的民谚里。这些数字不悲壮,也不英雄,就是明末军功账本上的折旧。明军当然不是人民的军队,它甚至不算自己的军队。
它是首级流水线、卫所户籍册、州县状纸堆三者绞出来的残件,刀口朝外也朝内,老百姓怕它,它又怕老百姓真去敲登闻鼓。到孙传庭在潼关败亡那一刻,这套互相害怕、互相冒领、互相和稀泥的机器,连和稀泥的力气都没了。
occurrence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