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徐敬尧
“法官,我们想好了,就按这个方案来!”近日,在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山河人民法庭,两位年逾六旬的老人终于在和解协议上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一场因“搭伴养老”而起的婚约财产纠纷,就这样暖暖地落下了帷幕!
这起案件的原告李大爷和被告刘大妈,都是年过花甲的老人。2026年4月,经人牵线,两位老人相识了。他们都走过了大半生风雨,心里都盼着在晚年能有个知冷知热的伴儿,于是怀着“搭伴取暖”的美好心愿,开始了共同生活。
可谁曾想,相处下来,矛盾却悄悄冒了头。仅仅两个多月后,刘大妈就以身体有病为由,明确表示不想在一起生活了。这段短暂的“搭伴”之旅,就这么突然按下了停止键。
李大爷心里别提多委屈、多不甘了!在他看来,自己为这段关系前前后后付出了3万多元,这可不是日常的小礼物,而是奔着长期共同生活、“搭伴养老”去的。如今共同生活的愿望彻底落空,落得个人财两空,他无奈之下,只好走进法院,请求刘大妈返还全部款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入了解案情,发现这纠纷表面争的是“钱”,根子却系在“情”上。两位老人,一个觉得真心错付、人财两空,一个觉得身体抱恙、力不从心,各有各的难处,心结也越来越深。
如果只是简单地开庭判决,恐怕很难化解双方的对立情绪,搞不好还会让两位老人的晚年生活再添烦恼。于是,法官决定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开来给两位老人做工作。
“您看,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大额给付,如果共同生活的目的实现不了,给付一方是有权要求返还的,法律上支持这个理儿。您身体不好,我们特别理解,但人家的钱也是辛苦攒的,咱也得体谅对方的实际情况不是?”面对刘大妈,法官既讲法也讲情。
转过头来,面对满腹委屈的李大爷,法官又耐心宽慰,引导他理性看待这段经历,同时也跟他分析:“这3万多元并不全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而且双方毕竟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刘大妈年纪也大了,经济条件有限,如果一定要一分不少全部要回,于情理上并不公允,也容易让彼此的纠葛始终无法真正了结。”
“咱们都这个年纪了,与其为钱争个面红耳赤,不如各让一步,图个往后安安稳稳的日子,您说是不是?”法官这番推心置腹的话,深深打动了两位老人的心。
经过几番融情入理的调解,两位老人终于放下了成见,自愿达成了和解:李大爷自愿撤回起诉;刘大妈一次性返还李大爷9000元。协议签署的那一刻,两位老人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自此,双方恩怨两清,一段纠葛彻底画上圆满句号。
初审:林冬雪
复审:韩蕊
终审: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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