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躺赚1%,年化收益365%,拉人头还有额外奖励!”
——宿迁的周某,曾经也是另一个传销项目的受害者,亏得血本无归。他不甘心,总结了自己被骗的“经验”,自己当起了操盘手,开发了一个叫“CRD”的虚拟币项目。
2025年,法院判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期徒刑五年,罚金。
一个曾经的“韭菜”,摇身一变成了“镰刀”。
一、3000万虚拟币骗局,从头到尾没有真实业务
周某最初也是另一个虚拟币传销项目的参与者,投了真金白银,最后血本无归。为了挽回损失,他萌生了一个危险的想法:既然别人的项目能骗到钱,为什么自己不能做一个?
他开始主导开发一个叫“CRD”的虚拟币项目。宣传材料里充斥着“由海外基金会发起”“基于BSC智能链发行”等听起来高深莫测的术语,用惊人的高回报率吸引投资者。
想加入?必须先花钱买“CRD”币——这就是变相的“入门费”。
平台设计了“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两条腿走路的奖金模式:
“静态收益” ——每天给你投资额1%的固定收益。投10万,一天“躺赚”1000块,年化收益率高达365%。
“动态收益” ——赤裸裸的“拉人头”奖励。发展下线越多、层级越高,奖励就越多。
整个项目没有任何实际经营活动来产生利润,就是一个典型的庞氏骗局——早期加入的人赚的钱,都来源于后期加入者的本金。
经鉴定,“CRD”平台发展了3858个用户账户,会员层级深度达15层,充值总额超过426万USDT,折合人民币3016万余元。
二、26层、400万、一年三个月
同样是虚拟币传销,上海长宁区的张某、刘某玩得更“精致”。
2023年8月,两人合谋搭建了一个叫“DOUBLEX”的网络投资平台,发行自己的“DBX”虚拟币。平台设置阶梯式入会门槛——参与者需存入109到2009枚不等的USDT(泰达币),才能获得“玩家”资格。
平台同样宣称有“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刘某多次在公开场合鼓吹DBX币的投资前景,用高额回报引诱不特定公众参与。
然而,平台本身没有任何真实盈利项目,收益来源不过是“后金补前金”的资金腾挪。
2023年12月,张某指使技术人员将平台资金池内约738万枚DBX币全部提出,兑换为约18万USDT后迅速转移。DBX币兑USDT汇率瞬间暴跌,大量参与者发现无法提现。
经查,该平台组织层级共计26层,涉及虚拟钱包地址1886个,实际参与人员80余人,累计充值总额折合人民币400余万元。
2026年7月,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张某、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各处罚金二万元。
三、2.1亿、10个人、六年
如果说上面两个是“中小盘”,那云南施甸县的案子就是“大盘”。
李某某先后纠集黄某、金某某等人,以“区块链”“虚拟货币”为噱头,以购买持有虚拟数字币和发行虚拟数字币为由,在网络平台设置了5个资金池,诱骗广大群众以购买、销毁、加入资金池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形成了5个返利层级。
传销资金累计达人民币2.1亿余元。
2026年,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李某某等10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至10万元不等。
四、元宇宙、改名转运、公益项目——传销的“马甲”越来越花
虚拟币之外,传销还在不断换“马甲”:
元宇宙传销——高某等人以“元宇宙全球智库中心项目”为旗号,在上海市青浦区设立办公地点,推出“SpayX币”,搞“静态收益”+“动态收益”,涉案1160万余元,被害人1.4万余人。
改名转运传销——宁某、顾某等人注册公司,包装成“数易文化”,忽悠人“名字克父母”“不改名活不过50岁”,卖改名服务、卖天价吊坠,发展下线返利。全国发展100余家分公司,会员9万余人,收取资金16亿余元。主犯被判六年。
公益项目传销——冒用公益名义搞投资返利,主犯被判十五年,罚金一亿元。
不管穿什么“马甲”,套路都一样:交入门费、拉人头、层层返利。
五、给每一个普通人的三句话
第一,年化收益超过6%就要打问号。 银行理财才3%左右,每天1%、年化365%——这种“好事”轮不到你。你盯着收益,骗子盯着你的本金。
第二,“静态+动态”=传销。 凡是告诉你“不用干活也能赚钱”(静态收益)、“拉人进来你拿提成”(动态收益)的项目——扭头就走。周某的CRD平台,3858个账户就是这么裂变出来的。
第三,虚拟币在我国没有法定货币地位。 法院提醒:“无论骗局如何用‘区块链’‘元宇宙’这些新概念来包装,其传销的内核是不会变的。”凡是让你用虚拟币投资、承诺高额回报的项目,不要碰。
虚拟币“边玩边赚”?3000万没了,主犯判了五年。披着“区块链”外衣的传销,换汤不换药。
你以为在“投资未来”,其实是在“养骗子”。
本文仅为法律知识普及,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遇到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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