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扎心了!广西,一男子交通事故去世,可妻子却不让儿子捧骨灰盒,也不让其守灵,爷爷奶奶察觉不对劲,怀疑血缘关系,偷偷做了个鉴定,发现真不是自己的孙子,可起诉后却被法院驳回,理由是:法律上已经形成合法有效的父子关系
儿子走得太突然,后事办得仓促。但在葬礼上,儿媳黄某的举动让老两口心里犯起了嘀咕——她不让孙子小海给爸爸捧骨灰盒,也不让孩子守灵。给出的理由更是让人寒心:要先谈好抚恤金怎么分,孩子才能参加火化仪式
这是亲儿子该有的态度吗?那是他爸啊!
老陆夫妇心里那根刺越扎越深。老两口偷偷留了个心眼,用儿子抢救时留下的血液样本,和孙子做了个DNA鉴定。结果出来那天,天都塌了——小海,他们当亲骨肉疼了这么多年的孙子,竟然没有陆家的血脉
愤怒、屈辱、被欺骗的感觉涌上心头。2025年初,老两口一纸诉状把儿媳黄某和小海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这些年付出的抚养费,赔偿精神损失
可接下来的判决,更让他们难以接受
法庭上,黄某的态度很强硬:结婚证、出生证明都写着呢,小海就是婚生子,白纸黑字,法律认可。至于老两口那份偷偷做的亲子鉴定,她根本不认,也拒绝再配合做一次
法院最终没有支持老陆夫妇的诉求。理由有两点
第一,孩子出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律上就认这段父子关系。老两口私下做的那个鉴定,程序上有硬伤——鉴定机构受理时,孩子的监护人(也就是黄某)压根没到场,也没做身份核验,所以这份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站不住脚,法院没法采信
第二,诉讼主体资格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有权提起确认或否认之诉的,是父亲或母亲本人。爷爷奶奶作为祖辈,不属于这个范畴,你们没有资格来要求法院否定孙子和儿子之间的法律关系
从法律技术上讲,法院的判决没有问题。法律追求的是程序正义和身份关系的稳定性。如果随便谁拿着一份样本就能否定一个孩子的婚生身份,那家庭关系的基础就乱了,所以法律把提起否认亲子关系之诉的权利,严格限定在父母本人手里。这是为了防止有人随意冲击既有的家庭结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老陆夫妇虽然痛心,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他们确实不是适格的原告
可法律之外呢?黄某在婚姻里隐瞒了什么,我们不好妄下结论,但她让一个无辜的孩子,在这场成年人的算计里,站在了本该属于他的亲情位置之外。她剥夺了孩子和父亲做最后告别的机会,也粉碎了两位老人晚年的精神寄托
老陆夫妇现在面对的,是一个尴尬的困境:法律上,他们从此和这个叫小海的孩子再无瓜葛;情感上,那个喊了他们多年“爷爷奶奶”的小孩,又该怎么安放?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