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中,一种现象正变得越来越普遍。上级发文件要求自查,动不动就是十几大项几十小项,条款分得很细,标准却模模糊糊。可要求一点不含糊:必须查出问题。
你要是交上一份“零问题”报告,那基本就等于态度不端正、工作走过场、应付差事,甚至有人直接认定,查不出问题本身就是最大的问题。
很多人的潜台词摆在那儿:你没问题,我就帮你找问题;你不主动自我开刀,我就把你列为重点对象盯着查。这种做法早就跟风险排查的初衷不搭边了,成了先给定性、再补证据、最后追责的一套形式主义流程。
基层干部接过那些排得密密麻麻的自查表,常常是两头为难。不少条款本身就宽泛得很,什么叫达标,什么叫规范,很难讲清楚。有些工作环节,你说它有毛病吧,又找不出具体事情来佐证,也没有违反规定的明确依据,整改自然无从下手;你说它没毛病吧,又怕上级认为你藏着掖着、不敢面对矛盾。于是基层只好处在一个尴尬的境地:报零问题,会被看作态度不端正,接下来很可能被重点关照;随便凑几条问题出来,又缺少事实支撑,整改措施写来写去都是空话套话,根本没法形成闭环。
自查自纠最初的目的,是帮着把工作中的漏洞找出来,把潜在的风险消除掉,该补的短板及时补上。可现在有些自查要求,已经跟这个初衷差了十万八千里。它不看实际干了多少活,也不看取得了什么效果,更不考虑客观条件和现实情况,只看你愿不愿意自我揭短,敢不敢给自己扣分。好像一个单位运行得平稳有序,按规矩办事,反倒变成了一种过错;非得自己列出几条问题,自己问责自己,才能证明态度端正、整改有力。
仔细琢磨一下,这种逻辑其实站不住脚。真正的管理,必须讲实事求是。有问题就改,没问题的就该清零,这是再基本不过的常识。工作运转正常,流程符合规定,安全稳定有保障,本来就是基层履职应该达到的样子。可现在有些考核办法,硬是把正常履职说成应付了事,把按章办事定性为隐瞒问题。基层为了不让上级抓住把柄,只能硬着头皮自己找毛病,甚至凭空捏造,把小问题放大了说,把不是问题的问题也塞进去,然后围绕这些编出来的所谓问题,做出一整套整改材料。
结果就是,那些真正干活踏实、运行平稳的单位,反倒要编造假问题来认错;而那些真有隐患、真有漏洞的地方,反而没人静下心来做认真排查。所有人的精力都搭在了填表、凑数、做台账这些事情上。形式主义催生更多形式主义,无效劳动叠加更多无效劳动。
说到底,一份标准模糊、界限不清的自查清单,本身就不够科学,也不够严谨。制度设计上有漏洞,却指望基层交出完美的答卷;标准定得含含糊糊,却追究基层自查不力的责任。这等于把上面制度设计的问题,转嫁成了基层落实的过错。
这种状况不能算严格管理,更像是懒政式的管理、甩锅式的督查。靠高压问责逼着基层自我定罪,用形式上的合规去替代实际的工作成效,拿厚厚的台账去掩盖治理的空转。长期这样搞下去,只会打击大家做事的积极性,消耗基层的公信力,占掉大量原本可以用在实事上的时间和精力,还会助长造假和应付了事的风气。
基层治理真正需要自查的,从来不是一线工作中那些无关紧要的微小瑕疵,而是层层加码的形式主义、脱离实际的工作设计、本末倒置的督查逻辑。实事求是,是一切治理的根基。
没有问题就是没有问题,干干净净的工作状态,本来就值得肯定。别让这种硬要找出问题的畸形自查,再继续透支基层、拖累实干、消耗民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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