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驾驶人存在误区

认为晚上喝酒

隔天开车就不算酒驾

事实上

酒精代谢速度因人而异

隔夜酒同样会构成酒驾违法

更有部分驾驶人

不思悔改、屡犯不改

触碰法律红线最终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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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5月31日23时许,黄某在桂平城区某酒吧饮酒聚会,当晚饮用了八瓶玻璃瓶装的鸡尾酒。经过一夜休息后,6月1日7时许,黄某认为体内酒精已完全代谢完毕,不会被交警查处,心存侥幸驾车上路。其驾驶桂RCCXXX号牌黑色小型轿车,从迎宾大道某小区驶出,途经桂贵路路段时,恰逢遇到桂平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中队执勤民警正在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被当场拦停进行例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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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民警在检查中发现,驾驶人黄某神色慌张、神情异常,存在酒驾嫌疑。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经检测,结果为44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黄某曾在2025年4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本次驾车属于二次酒驾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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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交管部门依法对黄某作出罚款18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面对处罚结果,黄某懊悔不已,对自己心存侥幸、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深表后悔。

酒驾不存在“隔夜豁免”

一次酒驾应当吸取教训

二次酒驾便是明知故犯

交管部门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平安出行

图文:桂平大队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莫清清

审核:甘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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