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修订的国企廉洁从业规定,引起了不少关注。有人觉得这是企业内部的事,跟普通老百姓扯不上关系,实际上并非如此。
国企手里握着的,是国家投入的资本和公共资源。从能源、交通、金融、通信,到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再到地方支柱产业,几乎覆盖了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国企领导怎么用权、守不守规矩,直接关系到国有资产是否安全、市场秩序是否公平、职工权益能否落地,说到底,最后都会落到每个普通人的日常生活里。
这次出台的规定,适用范围挺清晰。只要是国有独资、全资、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不管你是金融类的,还是各级子公司、分支机构,统统纳入监管。只要担着国企干部或高管的职责,就得按这套新规矩来。
下面六条红线,值得仔细捋一捋。
头一条,不能滥用职权去损害国有资产。这类问题大多出现在重大决策环节,比如企业改制、并购重组、资产评估、产权转让,还有大额资金调度使用。这些事项按规定必须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领导个人说了不算。要是有人绕过程序,自己拍板,或者把国有资产低价转出去,再或者不经正常招标竞争就把项目塞给特定对象,那本质就是拿国家利益送人情、换好处。
第二条,不能利用职权给自己捞好处。现在说的私利,范围比过去宽得多,不只是现金、红包、贵重礼品,还包括有价证券、虚拟货币,以及各种隐晦的变现方式,比如委托别人理财、代持股份、利用内幕信息或者商业秘密做交易。监管部门现在查得细,利益输送未必是直接转账,可能是一次包装成合法投资的行为,一笔利用信息不对称达成的买卖,或者通过他人代持安排的间接收益,背后都藏着权钱交易的影子。
第三条,不能违规搞营利活动。自己不能在本企业的同类企业、关联企业或者有业务往来的公司里入股,哪怕用别人名义代持也不行,这是硬杠杠。一旦入了股,个人利益和企业利益就容易缠绕在一起,决策的时候很难保持客观。另外,离职或者退休以后,在规定时限内,也不能去原来业务关联的单位任职或者入股。这条剑指的就是“在位时铺路子、退下来收果子”那一套常见操作。
第四条,不能给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开方便之门。有些领导自己不露面,让亲属注册公司,再把企业的租赁、承包、采购、外包等业务转给这些关联方。表面上看程序合规,实际上资源流进了自家腰包。监管部门盯着亲属投资和关联交易,目的就是防止企业公共资源变成家族内部的自留地。
第五条,不能为了追求政绩而损害国家利益。有些领导脱离主业搞盲目投资,有的把负债率推得过高,有的设计多层架构绕开监管,还有的做融资性贸易、虚假交易,甚至违规铺境外业务的摊子。这些行为看着不像传统意义上的贪腐,但后果同样严重。盲目扩张会积压大量债务,账面利润靠贸易空转硬撑,一旦风险兜不住,最后受损的还是国有资产。
第六条,不能任人唯亲,搞小圈子和派系。排斥不同意见的人,随便许愿封官,突击提拔自己人,擅自插手下面企业的用人安排,这些问题会严重破坏组织生态。同时,办公用房和公车超标准配备,用公款报销个人开销,文山会海、过度留痕、不把职工权益当回事等作风问题,也被纳入监督视野,一样不放过。
说到底,国企领导手中的权力属于公共授权,不是个人资产。公共授权就必须有明确的边界,这次规定就是把边界往细处、实处又推了一步。边界清楚了,权力运行才会更稳当,国有资产和公共利益也才能有更牢靠的保障。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