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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烧烤店吃饭,炭火还要我额外付费?”市民程先生看着结账小票一脸不解,上面清清楚楚列着20元炭火费。不少消费者向记者反映,进烤肉店吃顿烤肉,炭火却得自己买单,有点儿不合理;但也有人觉得,明码标价反倒更透明。炭火费到底该不该收?记者展开了调查。

记者调查发现,统计的16家烤肉店中,11家收取炭火费,叫法五花八门,收费标准从8元到20元不等。除了炭火费,自助小料、凉菜甚至餐具费,也正成为烤肉店另外几种“静悄悄”的扣款。对此,消费者反映,还没点菜,账单上已多了几十元。经营者辩称,不单收炭火费也会摊进肉价里。

烤肉店如此高比例收取炭火费,这似乎正在变成一种行业惯例。尽管大家对此看法不一,但从情理法理角度来说,均不可取。因为烤肉离不开炭火,提供炭火应该是烤肉店基础服务和义务,也早已计入经营成本中,烤肉店岂能单独收取炭火费?这等于烤肉店让消费者重复买单,违背了常识常理。

从法律角度而言,很多烤肉店事先未告知单独收取炭火费,消费者买单时才发现,这涉嫌侵害知情权。即便烤肉店提前告知,但由于消费者没有其他选择,也涉嫌强买强卖。所以,无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还是法律人士,均指出这是不合理收费。即烤肉店不该单收炭火费,消费者也不该买单。

似乎只有一种情况下,烤肉店才可以单收炭火费,即烤肉店既提前告知,也提供了免费替代方案,炭火费才能作为一种选项,让消费者自主决定。比如,烤肉店提供电烤炉不收费,可提供优质木炭供消费者选择。如果没有免费替代方案可供消费者选择,烤肉店强收炭火费,就属于“霸王收费”。

部分烤肉店还单独收取小料费、餐具费,这同样属于不合理收费,因为烤肉离不开蘸料,吃饭离不开餐具。烤肉店将自身应当承担的经营成本和义务,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充分折射出贪婪与霸道。这让人联想到之前不少餐馆强收餐具费引起的争议,决不能让烤肉店强收炭火费变成餐具费的翻版。

为防止烤肉店强收炭火费演变成行业惯例,侵害更多消费者权益,损害餐饮消费环境,有必要用法治之力“浇灭”炭火费以及其他另外强行收取的不合理费用,可从两个方面同时入手。一方面,消费者与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对烤肉店乱收炭火费坚决说“不”,可倒逼其规范收费。

无论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等条款,还是一些地方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都可以作为消费者拒绝或维权的武器,也可以作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的依据。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正是因为大多数消费者的隐忍、妥协以及监管部门的缺位,给了部分烤肉店强收炭火费的底气和机会。

另一方面,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相关法规。如《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餐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餐位费、消毒餐具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明确堵住了餐馆想收餐具费的漏洞。某地市场监管部门人员认为,目前并没有专门针对此类收费(强收炭火费)的规定。应当立法补漏。

如果法律法规层面明确禁止烤肉店强收炭火费、餐具费等不合理收费(可用清单管理),既能引导商家规范经营,也能堵住其狡辩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