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企业退休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金差距,一直是一个被反复提及的社会话题。
许多企业退休的老职工发现,自己和那些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下来的老同事、同龄人相比,每个月到手的退休金存在明显差别,个别地区甚至相差悬殊。
正因为如此,"统筹养老待遇、缩小退休收入差距"的呼声才一直没有停歇,而且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企业退休人员所要求的,并非什么特殊照顾或额外福利,他们只是觉得,自己辛辛苦苦干了一辈子,到了晚年应当生活得更有底气、更加安稳。与此同时,整个社会层面的公平感也应该得到进一步提升。特别是一些工龄长、早年就进入工厂的老职工,心里感触更深。在他们看来,目前的养老金计算方式,主要侧重于缴费基数,可年轻时那股子苦干实干的劲头、计划经济年代里不计报酬的付出,以及后来国企改革时经历的分流安置,这些重要的经历都没有在养老金上得到充分体现。那一代人是讲奉献的,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不像现在什么都按工时计算、清清楚楚。可真正到了核算退休金的时候,那些看不见的贡献似乎并没有被充分考虑进去。
这些年国家在养老制度上的调整,大家也看在眼里。2014年启动的养老金并轨改革,初衷就是为了把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两条线并到一起,逐步缩小两者之间的待遇差距。然而并轨实施至今已有多年,实际到手的退休金依然存在不小的差别,核心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首先是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之间的制度性差异。机关事业单位自并轨之初,职业年金就作为强制性制度安排全面推开,单位按8%的比例缴纳,个人按4%缴纳,退休以后相当于多了一份稳定的第二重养老金保障。而企业的企业年金则属于鼓励性质,并非强制建立。实际情况是,全国范围内能够享受到企业年金的职工,加在一起所占比例大概只有百分之七左右,绝大多数企业退休人员仍然只能依靠基本养老金这一项来维持晚年生活。一边是两份收入,一边只有一份,差距自然越拉越开。
第二个问题体现在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标准上。2014年之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没有缴纳过养老保险,但改革时把那段工龄全部视同缴费处理,相当于没有实际缴过钱也按缴费年限计算。企业职工这边,虽然1992年前后也有过类似的视同缴费政策,可不少企业长期按照最低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导致实际缴费指数偏低。一边认定标准高,一边偏低,退休核算时一比较,差距就显现出来了。同样是早年的工龄,换算出来的价值却不一样,这也让许多老工人觉得不太公道。
再一个,需要从整体趋势上来分析。2024年养老金并轨的十年过渡期已经结束,接下来的重点应当是从制度层面的统一转向待遇水平的实际调节。这些年来,国家在调整养老金时,思路也在逐步发生变化,不再是简单地统一按比例上调,而是有意识地向"提低控高"的方向倾斜。养老金水平较高的群体,涨幅适当压低一些,把调增出来的部分更多分配给普通企退人员和高龄老人。以天津为例,2025年定额调整标准是31块钱,2026年预计在28块到30块钱上下浮动,这一块覆盖所有退休人员,基本的公平底线还是保住了。
缩小待遇差距需要一步步来,不是说要把水平高的拉下来、低的补上去,那不现实,也不符合循序渐进的原则。未来的方向,大概率会是两条腿同步推进。一方面,通过税收优惠等配套措施,鼓励更多有条件的企业把年金制度建立起来,让更多企退职工也能拥有第二份养老金收入。另一方面,在每年的待遇调整过程中,继续向养老金水平偏低的群体给予适度倾斜。与此同时,个人养老金制度也在逐步推开,经济条件允许的可以自己再存一份,等于给晚年生活额外增加一道保障。
对广大企退人员来说,眼下最实际的事情还是把自己那本养老账弄清楚。抽空到社保部门或者通过线上渠道查一查缴费记录,看一看工龄认定有没有遗漏的地方,特别是当年从国企转到地方,或者单位经历改制那几年的社保有没有接续上,这些细节直接关系到最终核定的养老金数额。
每年的具体调整办法,各地人社部门都会提前发布通知,多留意官方渠道的消息,不要轻信坊间传言,也用不着过度焦虑。
政策层面该有的保障,国家迟早会给到位。把自己的材料梳理整齐,安心等着就行了。养老这件事急不来,但自己该操的心也得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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