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块会发光的交通标志,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里面装了LED。
但从标准角度看,“装了LED”远远不够。
光源放在哪里、信息怎样形成、内容能否变化、采用什么供电方式、要在什么温度下运行,这些因素共同决定了它属于哪一种发光道路交通标志。
先弄清楚什么是发光道路交通标志
T/CACEM 43-2025将发光道路交通标志定义为:具有发光光源,部分或全部发光显示,并向道路交通参与者传递信息的标志。
这一定义有三个重点:
• 标志自身具有发光光源;
• 发光显示可以是局部,也可以是全部;
• 发光最终是为了传递道路交通信息。
所以,判断一块标志属于哪一类,不能只看它会不会亮,还要看信息是怎样被呈现出来的。
三种主要显示形式,各有不同逻辑
按照光源显示形式,标准将产品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点阵显示发光标志
它以连续的发光像素点构成标志图形、字符或轮廓线。
驾驶人看到的是一个个发光点共同组成的信息。点阵方式适合强调轮廓、文字或特定图形,信息表现较为直接。
第二类是板面显示发光标志
它把光源布置在标志板面箱体内,通过光源向标志板背面定向、均匀投光,再透过板面显示信息。
根据板面透光范围,它还可以分为全透式和半透式:全透式的颜色、形状、字符和图形等信息内容均可透光;半透式则只有字符、图形轮廓等部分内容透光。
第三类是点面融合发光标志
它在同一块发光面板区域内,同时具有点阵显示和板面显示功能。
这不是简单叠加两套光源,而是需要同时满足两类显示方式对应的技术要求。
湖南湘旭交安在产品研发和项目沟通中,需要先明确显示逻辑,再讨论亮度、结构和控制方式。分类准确,是后续设计准确的前提。
固定信息与可变信息不能混为一谈
按照板面内容显示方式,标准又把发光标志分为静态发光标志和可变信息发光标志。
静态标志传递的是固定内容。可变信息发光标志则可以通过手动或自动控制,在显示屏上变换不同的交通信息。
二者看起来都在“发光”,但后者还涉及信息发布、本地与远程控制、通信、身份识别和信息安全等问题。
因此,在需求阶段如果只写“设置发光标志”,信息是不完整的。建设和设计单位还需要说明,它显示固定内容还是可变内容,采用哪种显示方式,以及是否需要后台控制。
供电和环境也是分类的一部分
标准按供电方式将产品分为电网供电和绿色能源供电。绿色能源可以包括太阳能或风能发电组件,以及蓄电池组、充放电控制电路等。
按适用环境温度,产品分为A型、B型和C型:
• A型适用温度范围为-20℃至+55℃;
• B型适用温度范围为-40℃至+50℃;
• C型适用温度范围为-55℃至+45℃。
这三个等级提醒我们:同样外观的一块标志,并不一定适合所有地区。
从南方湿热地区到北方严寒地区,从普通道路到环境条件更复杂的场景,产品选型必须与实际运行环境对应。面向全国市场的湘旭交安,需要把气候条件作为设计输入,而不是等到设备安装后再补救。
型号是一张压缩后的产品说明书
标准要求发光标志型号由五类信息组成:生产商代号、光源显示代号、版面显示代号、供电方式代号和适用环境温度代号。
例如,代号可以区分点阵、板面或点面融合显示,区分静态或可变信息,也能反映电网供电或绿色能源供电。
型号规则的价值,是让采购、生产、检测和验收人员看到型号时,就能快速了解产品的基本技术路径。
湖南湘旭交安作为标准第一起草单位,在系列解读中更希望传递一个观点:分类不是给产品贴标签,而是为了让需求、设计和交付使用同一种语言。
只有类型说清楚,后面的性能指标和检验项目才有明确对象。
下期预告:看得早、看得清、看得准——标准怎样量化视认效果?
第一起草单位:标准前言列明,湖南湘旭交安光电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起草单位。本文围绕标准条款展开通俗解读。
信息来源:T/CACEM 43—2025《发光道路交通标志》团体标准。本文为通俗解读,如与标准原文存在差异,以标准原文为准。
想进一步了解发光道路交通标志的分类、选型与标准要求?欢迎联系湘旭交安,并关注后续系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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