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民赵先生向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他通过某短视频平台直播间购买了一辆电动摩托车,在商家引导下脱离平台、通过微信完成交易后,因无法取得电动摩托车销售发票,导致车辆无法上牌。此后商家失联,短视频平台则以“交易未发生在平台内”为由表示难以介入处理。赵先生向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未获得解决。
短视频平台直播间看中车辆
被引导加微信私下交易
今年7月初,赵先生在某短视频平台刷到“深圳公牛电动车有米姐”的直播间。画面里,一辆崭新的电动摩托车摆在镜头前,主播一边展示外观,一边介绍配置,说车辆有TCS防侧滑系统,可以正常上牌。直播间里,主播大部分时间在讲车的性能、外观、性价比,偶尔提到上牌的事,说是“可以协助上牌”。
赵先生刚好看中了这辆车,便在直播间联系商家。对方回复很快,但话术让他有些意外——商家表示直播间没有商品链接,想下单得加微信聊。因为直播间没有商品链接,无法直接在平台下单,赵先生没多想,便按照对方要求添加了微信。
加上微信后,商家通过私信向赵先生发送了电动摩托车的详细配置和价格信息。赵先生回忆,商家在直播间说电动摩托车可以上牌,他这才决定购买。
7月10日,赵先生通过商家提供的支付宝二维码,先行支付了1099元作为定金。7月15日,车辆通过快递送货上门,赵先生以货到付款方式向快递员支付了尾款2000元,两次合计付款3099元。
然而赵先生检查随车材料时发现,寄来的只有两份文件:电动摩托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和车辆一致性证书,共两张纸,没有车辆的销售发票。
车管所:缺销售发票,上不了牌
7月17日,赵先生带着材料前往西安市一车管所办理上牌手续。工作人员翻了一遍材料后明确告知:“你这缺车辆销售发票,光有合格证和一致性证书不行,上不了牌。”
赵先生随即通过微信联系商家,商家给他发了一张电子发票(普通发票)。车管所人员查看后表示,此发票无法挂牌,需要补开车辆的销售发票。对方回了一句“我帮你先找一找(销售发票),没那么快”,就再没了动静。
“没有销售发票,不仅上不了牌,而且保险也买不成。”7月19日,赵先生再准备询问发票事宜时,发现微信已经联系不上对方。赵先生又跑到直播间留言,想说明发票问题,结果第二天直播账号也把他拉黑了,“可能就是嫌我在他的直播间发消息,影响到他们销售了”。
上不了牌已经够闹心,骑了两天,赵先生更觉得不对劲。
直播间里介绍这车有TCS防侧滑系统,说雨天湿滑路面能防侧滑、骑行更安全。但赵先生实际骑行中发现,路面有水的时候,刹车刹得紧一点,“感觉好像要摔倒一样,骑得很小心”。3099元买来的,是一辆上不了路、配置还缩水的电动摩托车。
记者以买家身份联系商家
对方称100元可代办外地牌
记者在该短视频平台以买家身份联系赵先生购车的“深圳公牛电动车有米姐”相关账号,该账号没有进行直播,记者通过私信询问对方电动摩托车的一些信息,对方未回复,只说可以加微信咨询。随后记者添加了对方微信,在问及实物会不会货不对板时,商家表示直播间展示的是什么样,车子到手就是什么样。
记者询问随车手续是否齐全,商家表示合格证和发票都是有的。但在问及能否在外省上牌时,对方称100元可以帮忙上好外地绿牌,带电子行驶证。记者表示想自己去上牌照,对方则回复“车辆存在超重问题,你有渠道可以自己上”。当记者再次咨询所开发票是否能自己上牌时,对方再无回应。
商家失联 平台无法直接介入
监管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针对此事,赵先生曾多次致电该短视频平台客服。客服回应称,由于交易系商家引导至微信完成,未在该平台内产生订单,平台无法直接介入。随后他又通过该平台举报功能反映商家不开具车辆销售发票,平台回复,已收到他的反馈,将持续重点关注,一经核实将从严处理。
同时,赵先生还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进行了反映,并要求商家赔偿相应损失,市场监管部门回应:经核查,当事人深圳市鸿盛电动自行车商行未在注册地址经营,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已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由于无法联系被投诉人,无法核实投诉内容及组织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决定终止调解。终止调解后,关于投诉人的诉求,可以向涉事产品的生产企业所在地或直接购买的电商平台所在地监管部门发起投诉举报,或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如有诉讼疑问,可拨打12368咨询;也可以在微信小程序“深圳移动微法院”点击“我要立案”或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如当事人涉嫌诈骗行为,建议及时拨打96110向公安主管部门反映,涉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职能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随后,赵先生又在一个叫“民意速办”的小程序上投诉,得到的答复也差不多:联系不到商家,只能再次记录,目前还没有新的回复。
赵先生感慨,反映一圈下来,没有一个部门给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8月11日,记者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的回应,在天眼查平台上查到,深圳市鸿盛电动自行车商行成立于2022年,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零售业为主的企业。2026年6月15日,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原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无法联系。记者拨打该商行在天眼查平台所留有的电话,但三个电话号码均无人接听。
>>律师
平台有法定披露义务
消费者可起诉商家
针对赵先生所遇到的问题,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短视频平台以无平台订单为由声称“管不了”,该处理不合法。虽从规则来看,该平台协议明确禁止主播诱导用户站外微信交易(飞单、诱导第三方导流),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五条规定,主播在直播间诱导消费者站外微信交易,商家不能以脱离平台交易抗辩免责。而且平台存在履职瑕疵:主播长期在直播间导流站外交易,平台仅事后受理举报、关注账号,没有提前监测限流、拦截导流私信,没有尽到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事前管理义务;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该短视频平台作为直播平台负有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即便没有平台订单,也必须向消费者提供涉事直播间的营业执照、实名主体信息,仅做账号监测而拒绝提供商家主体信息,属于未尽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定义务,消费者可投诉平台属地监管部门施压。
赵良善建议,消费者可以分步骤依法维权。首先固定直播间录屏、导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无效发票等全部证据,商家宣传可上牌、配置不符且失联拉黑,已经构成虚假宣传,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退款并惩罚性赔偿;其次持续要求平台披露商家主体资料,拿着商家异常名录回执,通过深圳移动微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该商行;同时向微信、支付宝发起交易欺诈申诉调取对方实名信息,另外拨打96110反诈专线报案,借助公安协助调取账号信息,弥补行政调解失败的困境。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杨平 实习生 李冰倩 编辑 赵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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