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7日,成都。38岁的向女士挺着足月的孕肚,紧急进了四川省人民医院。胎监异常,胎儿宫内窘迫,医院自己写下的记录毫不含糊——"监护无好转,需急诊剖宫产"。
急诊剖宫产,意思就是不能再等了,再等孩子就有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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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台手术被排到了四天之后。
四天里,向女士反复跟医生和护士说,感觉不到孩子在动了。一个38岁的高龄产妇,不是第一次当妈,她分得清什么是正常胎动,什么是不正常。可她的每一次反馈,都没有换来一次提前手术
10月21日,孩子被剖出来时,已经窒息死亡。37周,足月,女孩,健康本不该有问题。如果手术早一点,哪怕早一天,早几个小时,结果会不会不一样?这个问题没有答案,因为能回答它的人,已经不在了。
事情发生后,向女士和家人想复印病历,医院推三阻四。投诉到管理部门,医院还是不配合。只能走最慢、也最耗人的那条路——打官司。
法庭上,医院说病历只是"书写不规范",轻飘飘一句话,好像写错几个字而已。法院一查,傻眼了:这份病历被改了40多次,修改次数远远超出正常范围。为什么要改?改了什么?谁让改的?没人知道。因为病历已经被改得面目全非,当初真实的情况再也找不回来了。
法院最后只能按常理推:病历改到这种程度,已经没法判断医院有没有责任,那就推定医院有责任。判赔14.8万元。
14.8万。在成都,可能不够一套小户型房子的首付。而这是一条刚来到这个世界、还没来得及睁眼看一眼母亲的小生命。
比赔偿数字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这笔钱赔完之后,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改病历的事,当地卫健部门只说了一句"流程整改"。延误手术的事,没有处罚。篡改病历的事,没有处罚。谁下的指令、谁动的手、谁在掩盖什么,统统没有下文。
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篡改病历是可以罚款、暂停执业、甚至吊销执照的。可这里,什么处罚都没有。
这起事件里,真正让人寒心的,不是赔偿少,也不是医院犯了错,而是犯完错之后,改了40遍病历,最后只用一句"整改"就把所有事情盖过去了。罚不罚,看心情?追不追责,看运气?
医学确实有治不了的病,有救不回的人。但有些悲剧,本不该发生;有些真相,本不该被抹去。赔钱可以了事,但责任不能。如果每一次失职都靠篡改病历蒙混过关,每一次悲剧都用钱来画句号,那"下一次"还会来,下一个"如果"还会出现,只是到时候,又不知道轮到谁家的孩子。
问一个没人回答的问题:改了40次病历的人,晚上睡得着吗?

信息来源:新晚报《剖宫产不及时胎儿窒息死亡 医院被判全责赔偿14.8万元 院方40余次篡改病历却只被要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