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维持死刑!22岁女医学生被前男友杀害案:男友不服一审死刑判决,以“激情犯罪”甚至提出会赡养失去女儿的父母作为不死的条件。
林某强,2001年生,无正当职业,有赌博恶习。
2018年通过网络认识了还在读书的李某,2022年底两人确定恋爱关系。恋爱期间,林某强不上进、不工作,两人争吵不断。2024年8月底,李某提出分手。
分手后,林某强不接受这个结果。
他认为李某"对感情不忠",产生了杀人念头,并提前购买了三棱军刺、电击枪等工具。多名朋友证实,案发前一个月,林某强就在饭局上公开说过要杀掉李某。
2024年11月1日晚,林某强以"讨论经营网店"为由,将李某约至出租屋。
李某因与新男友有约想离开,林某强与她发生争执,随后用双手死死掐住李某颈部,直到她鼻子、嘴巴流血,机械性窒息死亡。
杀人后,林某强将尸体拖到床下藏匿,把空调调到16度制冷,丢弃了李某的手机、手表和作案工具,当晚潜逃至潜山市。两天后被警方抓获。
司法鉴定结果:林某强无精神病,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26年1月,安庆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某强死刑。林某强当庭上诉,请求"给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2026年4月日二审开庭,8月11日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死刑。
林某强的辩护策略一直是打"激情犯罪"这张牌——声称两人因感情纠纷临时起意,属于冲动行为,不应判处极刑。
法院否定了这一辩护。二审指出:
林某强提前购买三棱军刺、电击枪等工具;
案发前在饭局上公开扬言杀人;
案发前还在出租屋焚烧李某的衣物和冥币;
以"讨论网店"为借口诱骗李某进入封闭空间;及
杀人后冷静藏尸、调低空调、丢弃证据、连夜潜逃。
这一系列行为构成了一条完整的预谋链条说明这不是激情犯罪,而是蓄谋已久的故意杀人。
林某强的另外一张牌,"恋爱纠纷"
在司法实践中,因婚恋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有时会作为酌定情节予以考量。但"可以从宽"绝不等于"必然从宽"。
不过二审法院的说理是:"恋爱自由是公民基本人身权利,建立恋爱关系是两相情愿,解除恋爱关系同样是对情感生活自由选择。恋爱并不意味着占有,而应由始至终彼此尊重。"
法院明确认定:本案本质上是林某强基于报复心理采取极端方式处理情感问题,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没有任何过错,林某强应承担全部责任。换句话说,"恋爱纠纷"不是免死金牌。
这起案件中有两个细节,放在一起看,格外耐人寻味。
第一个细节:得不到,就毁掉。
林某强与李某分手后,他的反应不是接受,而是"认为李某对感情不忠",进而产生了杀害李某及与她有暧昧关系人员的念头。
从心理学角度看,这属于典型的控制型分手暴力。
施害者的核心心理机制是"自我全能感"受损——当伴侣提出分手,他们感到失控、羞耻和愤怒,进而将对方物化,试图用暴力夺回"所有权"。
在他们眼中,伴侣不是独立的人,而是自己的附属品。分手意味着"我的东西被别人拿走了",于是"毁掉"成了最后的"占有方式"。
李某闺蜜回忆,恋爱期间林某强多次被提分手时,会下跪、自扇耳光、扬言自杀,还写下"200万结婚欠条"哄骗李某和好。
这种"寻死觅活"式的纠缠,本质上是情绪勒索——用自我伤害来威胁对方就范。当自我伤害无效时,暴力就转向了对方。
另一个细节,一审宣判死刑后,林某强当庭提出上诉,请求"给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并表示"出狱后愿意赡养被害人父母"。
这句话说明了一种深层的心理错位:林某强始终没有把自己放在"加害者"的位置上。他说"赡养父母",潜台词是"我还是你们家的人"——仿佛他杀的不是别人的女儿,而是"自己家里出了点事"。
这种话语不是悔罪,而是一种变相的情感绑架,试图用"亲情"来模糊"杀人"的事实。
法院在判决书中也明确回应了这一点:林某强的言行被认定为缺乏真诚悔罪表现。
听听您的看法。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