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晨,物业行业知名律师,深耕物业行业法律服务领域多年,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法学院,先后任职于华润万象生活、万物云核心法务岗位,深度参与华润万象生活和万物云IPO的全过程法律工作。现任旷真律师事务所物业法律部部长,为多家头部物企定制专属物业行业法律服务,帮全国各地中小物企解决实际问题。
在《中国物业管理》《现代物业》《住宅与房地产》等行业期刊发了三十多篇专业文章,是上述期刊的特邀作者。同时担任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法律专委会委员,北京、深圳物协的法律委员,也是香港特许房屋经理学会亚太分会会员。深耕细作大湾区物业经理人交流,希望湾区物业一起发展进步。
热点速递
车子在小区被刮蹭、家门口物品丢失、邻里产生纠纷,绝大多数业主第一反应就是找物业公司:我要去监控室调监控!
可物业公司一句“监控不能随便看”,直接把人噎得够呛。有的业主觉得委屈——监控是全体业主共有的,我凭啥不能看?有的物业公司也委屈——万一监控里拍到别人隐私,给出去我吃官司怎么办?
两边都有道理,那法律到底怎么说的?
具体分析
(一)监控属性与管理主体、业主权利边界
(1)共有属性与知情监督权:小区公共区域监控设备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对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享有知情与监督权,但需依法合理行使,防止权利滥用。监控记录涉及他人活动与个人信息,物业公司可要求申请人说明事由、时间段、地点并核验身份。
(2)物业管理与安全保障职责:物业公司应维护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人身与财产安全,并协助处理治安、消防等事件,必要时配合机关调取监控。
(3)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公共区域监控不当然构成隐私侵害,但调看、留存与传播受限;监控记录含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物业公司须控制访问、必要时对无关第三人打码或缩小范围,禁止随意扩散。
(4)警方依法调取的优先路径:如涉及盗窃、打架、人身伤害、重大纠纷或紧急保护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情形,建议报警由公安机关依职权依法调取,物业公司应配合。
(二)不得做与禁止性要求
(1)不得擅自进入或操作监控室:业主要求进入消防/监控中控室被物业公司拒绝,一般不属不当;进入、操作应由物业公司专人完成。
(2)不得私自翻拍、拷贝、传播监控:即便在现场查阅,也不得私自翻拍或带走;管理人员发现应及时制止并要求删除,物业公司应完善查看与管理流程。
(3)不得超范围查询他人信息:为满足窥探他人行踪或与申请目的不直接相关的内容,物业公司可依法拒绝。
(三)复制与出具拷贝的条件
(1)通常仅提供现场查看:基于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原则,物业公司通常只安排现场查阅而不提供拷贝。
(2)确需调取留存的例外:如涉及违法犯罪、紧急保护生命财产,或确需固定证据,宜由公安机关依法调取;在有权机关在场或书面手续完备的条件下,物业公司可按程序截取相关片段并做好脱敏与登记留痕。
(四)保存期限与时间范围
(1)保存期有限,宜尽快申请:公共安全视频系统视频信息一般要求保存不少于30日(不同主体与场景可能更长),超过期限可能已自动覆盖,申请应尽快并精确圈定时段与地点。
(2)范围最小化:申请时段与区域应与目的直接相关,避免过度收集与不必要查看。
物业故事
案例一 防止权利滥用
重庆市某小区业主祝某因电动车被挪动、后视镜被扳动,其未走正规报备流程,以 “检查” 为由强行要求进入消防控制室自行查看监控,物业工作人员予以拒绝。祝某当日报警,民警告知其通过诉讼维权。经查,祝某此前曾随同消防人员入内检查、私自进入消控室拍摄。祝某起诉,诉求判令物业公司解除其进入消防控制室的限制、开放消控室。
法院判决:根据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2025)渝0153民初3290号认为,业主对监控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但不得滥用权利;监控涉及其他业主隐私,业主要求查看时必须目的明确、范围最小、程序合规。祝某未事先申请、未说明目的即强行要求进入,物业公司拒绝行为并无不当,并驳回祝某的诉讼请求。
核心原则:物业公司不是“拒绝查看”,而是“拒绝无序进入”。只要流程透明、操作合规、隐私保护到位,就能在保障业主知情权的同时,规避自身法律风险。
法律链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 《物业管理条例(2018修正)》
第四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二十八条: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注:本文内容均基于公开法律法规及官方案例,不构成法律建议。具体案件需咨询专业律师。图片均为AI生成无不良引导)
结语
物业公司可以在合规前提下协助业主“查阅与自身权益受损相关的特定时段、特定区域的公共区域监控”,但对“随意调取全小区监控或拷贝、复制视频”通常不予支持,涉案复制一般通过公安、法院等机关依法调取完成。
若业主未说明合理目的或申请范围明显过宽,物业公司有权拒绝;发生治安事件等情形,物业公司负有协助机关调取并配合处理的义务。核心门槛是目的正当、范围最小化、保护他人隐私与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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