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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扶余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被告人齐某虚构受伤事由骗取医保基金,最终因诈骗罪获刑。

2021年10月,齐某与他人发生纠纷,右手食指被对方咬伤,该起伤人事件当时已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处理。后续齐某住院治疗期间,为骗取医保报销,刻意隐瞒手指被人咬伤的真实经过,对外谎称自己是意外摔伤,以虚假受伤事由申请医保报销,累计骗取医保报销资金近两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受伤事实、隐瞒事故真实成因,骗取国家医保统筹基金,涉案金额达到较大标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齐某主动投案自首、当庭认罪悔罪等从轻情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同时全额追缴被骗取的医保基金,返还医疗保障机构,挽回医保资金损失。

法官提示

医保基金是全体参保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属于重要民生保障资金,任何弄虚作假骗取医保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1.如实申报就医事由,发生打架、斗殴、第三方侵权等外伤时,切勿虚构摔伤、自伤等情形套取医保报销,隐瞒事实虚假报销属于违法行为;

2.妥善保管个人医保卡,不转借、出租、转让医保卡,不要轻信“免费开药”“报销套现”等各类违规宣传,避免卷入医保骗保链条;

3.医疗机构、药店要严守医保管理规定,规范诊疗记录、药品售卖流程,仔细核查患者受伤、患病真实情况,从源头杜绝虚假报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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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扶余法院

初审:张加新

复审:龙 涤

终审:李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