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生的母亲去世后,弟弟拿出一份“遗嘱”,说是母亲生前立的——母亲生前留下的房产份额,全部归侄子。可律师看完,直接说了两个字:无效。
弟弟说,当初带母亲去过公证处,但母亲年事已高,公证处要求先做精神鉴定,一时出不了结果。有人建议:先把遗嘱内容打印出来,让老人签字。于是,一份打印的、有母亲签名、但没有公证处盖章、没有公证员签章的“遗嘱”诞生了。弟弟还说录了视频,但视频里只有母亲签字的画面,没有其他内容。
律师怎么说?打印遗嘱,法律要求很严格: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遗嘱每一页签名;还要注明年、月、日。
这份遗嘱,只有母亲一个人的签名,没有见证人签字、没有日期,不符合形式要件,无效。
弟弟想拿视频补救。律师表示:录音录像遗嘱,要求更细: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视频里说出自己的姓名;要露出自己的脸(肖像);要说出年、月、日。
这段视频里,只有母亲签字,没有见证人出镜、没有报姓名,没有说日期。同样无效。
其实,遗嘱有很多种,不论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像遗嘱,还是公证遗嘱都可以,但是想要遗嘱有效,必须符合法定要件。
这套房子,当年是用老房征收补偿款买的。老房是父母的私房,征收时何先生、弟弟、父母四个人的户口都在里面,安置人口也是四人。后来用补偿款买了这套房,产权登记在了母亲和弟弟名下。何先生觉得:征收补偿款我也有份,等于买房我也出了钱,房子应该有我一份。
律师泼了冷水:2003年拆迁,2004年买房,如今2026年。二十多年过去了,你对买房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完全不知情?不符合常理。
想要份额,得有证据——家庭内部协议、口头约定的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家庭内部对于何先生享有产权份额达成一致意见。
何先生:什么都没有。
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何先生有份额,但律师指了另一条路:房子登记在母亲和弟弟名下,如果是共同共有,买房的钱,来源于父母私房的征收补偿款,父母贡献最大。
如果打官司,可以争取把“父母的遗产份额”做大——也就是说,不认为房子简单地对半分(一半父母、一半弟弟),而是基于出资来源,父母的份额应该大于弟弟。
这样,在继承时,何先生能分到的遗产也会更多一些。
遗嘱不是写了字就有效,视频不是录了像就做数。不论什么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形式要件缺一不可,差一步就是废纸一张。
房子有没有你的份,口头说说没用,证据说了算。没有书面约定、没有录音、没有聊天记录,二十年后想翻旧账,法院也很难支持。
编辑: 施亚娟
视频编辑: 卫垚嘉(实习)
责编: 沈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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