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郑州市市民周运生向纪检监察部门及媒体实名反映,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刘进英涉嫌利用公职身份虚构政府内部福利房源,骗取群众购房资金共计88万余元。目前涉事房屋无网签、无备案、无交付,属无证房源。受害家庭因独子罹患恶性肿瘤陷入困境,维权过程中遭遇街道负责人包庇下属、降格处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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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被指以“内部房源”为名收取巨额费用

周运生提供的转账凭证、收据、调解笔录及现场照片等材料显示,2020年7月,时任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委员、书记周忠乾向周运生宣称办事处单位有内部福利房,价格便宜,可以替他搞到一套内部房源,但需要出“指标费”15万元,我单位正好刘进英想出让内部房源,并承诺“政府兜底、零风险、绝不烂尾”,两年后就能入住。

2020年7月7日,周运生在刘进英家中向其支付现金15万元,作为“办理内部购房指标”的好处费。次日,周运生又按刘进英要求向鑫苑房产缴纳所谓“购房款731826元”,两笔款项合计881826元。

周运生称,刘进英在收到钱后以公职人员身份为其承诺背书,使其相信该房源为政府正规渠道房源。

承诺未能兑现 涉事房屋属“三无”房源

按照约定,房屋应于2022年交付。但到期后项目停滞,无法交房。经周运生核实,该房产无网签、无备案、无合法销售资质,属于违规虚假房源。

事发后,周运生多次要求退款,但刘进英拒绝全额退赔,仅提出2万元象征性补偿。

官方调解确认收取现金 当事人拒不全额退款

2026年7月3日,在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官方调解室,由调解员崔庆林主持的调解会议形成书面记录。记录显示:

- 刘进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确认,全额收取了周运生15万元现金;

- 笔录记载,刘进英对外宣传该房屋为单位内部福利房,依托公职身份获取信任;

- 周运生提供的录音证据被现场采信。

尽管证据确凿,刘进英仍未同意全额退款“内部指标费”。

周运生反映,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常凯在掌握全部案情后,未对刘进英进行立案核查或追责,而是将该案定性为普通民间居间民事纠纷,未按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处理。

受害家庭陷绝境 幼子患癌负债数十万

据了解,周运生的独子确诊骨肉瘤(恶性肿瘤),多年来持续接受手术、化疗、靶向治疗,医疗费用巨大,家庭因此负债40余万元。被骗取的近90万元原本计划用于家庭生活和子女治疗,现已被长期占用,家庭陷入困境。

当事人提出四项诉求

周运生向有关部门提出四项合法诉求:

1. 对刘进英利用公职身份欺诈群众、违规收受好处费等行为进行纪检彻查,依法追责;

2. 责令刘进英全额退还15万元好处费及731826元购房款,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

3. 对常凯包庇纵容、失职失责问题进行内部调查,依规处分

4. 鉴于家庭特殊困难,请求开通绿色通道,加急督办、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