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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郑创奇

编辑丨齐夏

8月10日下午1点,长沙岳麓王府井店,一名顾客携带小型犬走进小菜园(00999.HK)。

店员按照门店规定提前告知禁止宠物入内,顾客当面答应。

但在用餐过程中,这名顾客仍然用店内的公共餐盘盛食物放在地上喂狗,食物散落一地。

店员巡场发现后立即阻止,但餐盘已经被宠物使用。

小菜园次日通过官方公众号致歉,宣布封存并销毁涉事门店全部餐具,对8月10日涉事时段用餐的所有顾客退还餐费并进行十倍补偿,同时要求全国所有门店重新张贴禁止携带宠物进店的标识。

作为一家2025年营收53.45亿元、全国807家直营门店的港股上市餐企,小菜园的反应速度和赔偿力度都不算低。

但这不是一起孤立事件。

往前翻三个月的公开报道,大连、赤峰、深圳、西安、沈阳、包头接连发生了类似的“餐具喂狗”事件,涉事餐厅从开了十多年的夫妻老店到全国连锁品牌,业态从烧烤到火锅到拉面再到正餐,但每一次事件的后续处理几乎完全相同,商家停业整改、销毁餐具、全面消杀、公开致歉,全部代价由经营者承担。

而带宠物进店并使用公共餐具的顾客,在绝大多数案例中没有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当同样的剧情在三个月内反复上演超过十次,问题已经不在单个餐厅的管理层面,需要从制度层面去追问。

丨处罚只针对餐饮经营者

今年5月到8月,全国范围内被公开曝光的“宠物使用公共餐具”事件超过十起。

5月1日,内蒙古赤峰一家烧烤店,顾客用公共烤签喂狗后放回桌面,店主在镜头前哭着销毁了所有旧签子。

5月10日,大连金石滩一家开了十多年的烧烤店,一名女子用铁签将肉串喂给宠物狗,随后把签子放回桌上。

据极目新闻报道,店主吴先生表示店里一直不允许带宠物入内,当天因为忙没注意到狗跟着客人进了卡座区。

事发后他将所有铁签和食材全部销毁,以后换成一次性竹签,并已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5月5日和5月6日,深圳先后有火锅店和餐厅发生顾客用餐盘喂狗事件,店主当场将所有餐盘砸碎销毁。

5月20日,西安雁塔区一家茶餐厅被曝宠物狗上桌吃盘内食物,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停业消杀。

6月16日,开业于1988年的沈阳老四季拉面店,一名男子带着泰迪犬上桌吃鸡架,门店当日停业整改并聘请专业消杀公司清洁。

7月,深圳gaga鲜语益田假日店因宠物前爪搭上餐桌接触餐盘,据南都湾财社报道,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对该门店作出警告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7月中旬,包头一家烧烤店的顾客无视禁宠标识,带狗上桌用烤签喂食后将签子放回桌面。

这些事件的共同特征非常明显。

几乎所有涉事餐厅都表示门口贴有禁宠标识或已经口头告知顾客规定,小菜园的店员提前说了、顾客当面答应了,大连烧烤店开了十多年一直拒绝宠物入内,沈阳老四季门口有明确的禁止宠物入内标识。

但告知和答应在法律上不构成约束力,顾客违反承诺使用餐具喂狗之后,餐厅没有任何追责手段。

商家能做的只有销毁餐具、停业消杀、公开致歉,用经济损失和声誉代价“自证清白”。

这些处置行为本身并非出于自愿,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框架下的法定义务,不做就面临行政处罚。

大连烧烤店的吴先生对极目新闻说,所有的签子都扔了,食材也全部销毁了,以后换成一次性竹签。

赤峰烧烤店老板在镜头前哭着砸掉所有旧签,一家经营多年的小店,因为一个顾客几分钟的行为,要承受少则数千多则数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还要面对社交平台上动辄上百万播放量的舆论压力。

小菜园的十倍餐费补偿是上市公司级别的危机公关,但对于那些没有公关团队、没有品牌预算的夫妻老店来说,同样的事件可能就是一次致命打击。

问题的核心在于,现行法律在这类事件中追究的对象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应当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违反者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这两条法律的监管和处罚对象写得很明确,是餐饮经营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餐厅如果未及时发现并制止顾客用公共餐具喂食宠物,可以被认定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要求携带犬只出户应当系犬绳,但这条规定没有涉及犬只进入餐饮场所的问题。

三部国家层面的法律的追责对象一致,商家有义务、有责任、有处罚,宠物主人那一端几乎是空白。

换言之,宠物使用了公共餐具这件事,法律追究的是没管住场子的餐厅,不追究把宠物带进来的人。

地方层面的情况同样碎片化。

截至2026年,全国40余个城市的养犬管理条例将餐饮场所列为犬只禁入区域,西安、上海、北京、合肥等城市都有明文规定,但违规处罚的执行权分散在公安和城管部门,在实际操作中极少针对携犬进入餐厅的个人。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今年7月公布了一次联合执法案例,犬主因未办理养犬登记且违规携犬进入餐馆,被公安机关警告、城管部门罚款50元,涉事餐馆同时被责令停业3日并销毁餐具。

这是目前公开报道中少见的同时追究犬主和餐馆责任的案例。

但犬主的50元罚款和餐馆承担的停业加销毁损失之间,差距仍然悬殊。

即使启动了多部门联合执法,现行罚则对宠物主人的约束力也很有限。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明德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提出,“宠物友好”应当遵循安全、分区、责任三项原则,其中责任原则明确要求宠物主人应当对宠物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对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但在餐饮场所的实际执法中尚未看到适用先例。

有媒体评论建议,应将“宠物使用公共餐具”这一行为明确纳入行政处罚清单,提高宠物主人的违法成本。

丨“宠物友好”在餐饮行业没有跑通

法律层面的责任缺失让餐饮行业陷入了两难。

禁止宠物入内是大多数餐厅的选择,但禁令挡不住不守规矩的顾客。

尝试“宠物友好”则意味着主动承担一系列管理成本和法律风险,而海底捞的经历说明,即便规则设计得足够细致,仍然防不住一段引发争议的视频。

2025年9月,海底捞在深圳上河坊店启动了携宠就餐试点。

据有关媒体报道,试点规则设计详细,要求宠物提供疫苗记录,禁养犬种不得入内,宠物须穿戴纸尿裤,店内提供宠物椅、宠物围裙和专属一次性餐具。

首日接待了近40桌携宠顾客,首周末超过150桌。

此后试点扩展到武汉群星城店和深圳壹方城店。

但2026年5月21日,壹方城店一段宠物狗舔食餐盘上蛋糕的视频在社交平台上引发广泛争议,反对者认为公共餐厅不应允许宠物接触餐具,支持者则认为只要做好卫生管理就应该允许。

五天后的5月26日,海底捞宣布停止全部三家门店的携宠就餐试点,不再提供线下携宠接待服务。

从启动到全面叫停,这个实验持续了八个多月。

海底捞的案例之所以值得细看,是因为它几乎做到了餐饮企业在现有条件下能做的一切,规则清晰、配套齐全、投入不低。

但最终仍然没能避免争议。

问题出在两个层面,一是再细致的规则也约束不了所有宠物主人的行为,宠物主人去洗手间的几分钟里狗就可能舔到餐盘;二是“宠物友好”本身就是一个在养宠人群和非养宠人群之间制造分裂的标签,餐厅一旦贴上这个标签,就同时获得了一批拥护者和一批反对者,而任何一次卫生事件都会让反对者的声量急剧放大。

不只是海底捞,整个商业地产领域也在经历类似的退潮。

今年2月,上海多家商业综合体集中调整宠物入内政策,港汇恒隆、兴业太古汇等商场撤除了“宠物友好”相关标识,禁止除导盲犬等工作犬以外的宠物进入室内公共区域。

中国百货商业协会秘书长冯华青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管理成本高、投诉多、责任风险大是调整的主要原因。

同月施行的《宠物友好型商场运营规范》团体标准提出了物理隔离宠物活动区、设置清洁站、禁止宠物进入食品区和儿童区等具体要求,但作为团体标准不具有强制力。

在另一个方向上,一些餐厅开始旗帜鲜明地拒绝宠物。

青岛一家名为“Fat dudu”的餐厅直接在门口标注“宠物不友好”,拒绝任何携带宠物的顾客入内。

上海的YZ咖啡也宣布取消宠物友好政策,给出的理由是“宠物主人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成本太高”。

这些选择和海底捞的退出一样,都说明了一件事,在现有的法律和管理条件下,餐饮企业主动承接“宠物友好”的风险收益比并不划算。

目前餐饮行业能看到的两种替代方案各有局限。

一种是宠物主题餐厅,用独立空间和宠物专属菜单彻底隔离人宠用餐场景,重庆的“宠小鲜”和南通的“星宠岛”都属于这一类,但客群窄、盈利难度高于普通餐厅。

另一种是只开放户外区域,星巴克在中国450余家门店的户外区域提供宠物服务,gaga鲜语和麦当劳的部分门店也允许宠物在户外就座。

但即便限定了户外,深圳gaga鲜语今年7月仍然因为宠物前爪搭上餐桌接触餐盘而被市场监管部门警告处罚。

室内公共餐饮空间和宠物共存,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际上,目前都没有成熟且可复制的方案。

日本《食品卫生法》禁止宠物进入餐饮场所室内但允许户外露台设置宠物座位,美国纽约市规定户外用餐区可以允许宠物进入但须系绳且不得接触餐具和食品加工区域。

丨停在原地的制度建设

争论的焦点看似是“宠物该不该进餐厅”,但这个问题在不同城市、不同业态、不同消费群体之间注定没有统一答案。

真正需要回答的是另一个问题,当宠物已经进了餐厅并造成了卫生事件,法律责任应该如何分配。

这个问题之所以越来越迫切,是因为养宠人群的规模仍在快速扩大。

《2026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显示,2025年中国城镇犬猫消费市场规模达到3126亿元。

艾媒咨询的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宠物经济产业规模已达7013亿元。

弗若斯特沙利文预计,2026年中国家庭养宠率将达到31.9%,而美国这一比例已接近70%,差距意味着中国的养宠人群增长远未见顶。

养宠率上升的直接结果是宠物出现在公共空间的频次同步增加。

有媒体引用的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因宠物进入公共场所引发的纠纷同比增长了47%,其中商场占比超过六成。

市场在膨胀,纠纷在激增,但法规的建设速度远远没有跟上。

全国层面至今没有一部法规统一规定宠物能否进入餐饮场所,也没有明确将宠物主人纳入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追究范围。

地方养犬条例各自为政,覆盖面和执行力参差不齐。

2026年2月施行的《宠物友好型商场运营规范》是目前最接近行业标准的文件,但它只是团体标准,没有法律约束力,且主要面向商场,不覆盖餐饮场所。

目前全国层面有三条路径被讨论过,但都没有走通。

第一条是由全国人大或国务院层面出台统一规定,明确宠物进入餐饮场所的禁止范围和宠物主人的法律责任,但立法周期长,短期内难以落地。

第二条是参照合肥的联合执法模式,由市场监管、公安、城管多部门协同,同时追究商家和宠物主人的责任,但这种模式高度依赖地方政府的意愿和执法资源,目前只在少数城市出现过。

第三条是行业自治,通过团体标准和行业规范引导餐饮企业分级管理宠物准入,今年2月施行的《宠物友好型商场运营规范》就是这个方向的尝试,但团体标准没有强制力,且至今没有覆盖到餐饮场所。

2026年5月,香港终止了实施数十年的“禁狗令”,允许犬只进入部分户外公共场所,但同时配套了严格的管理规定,犬只必须系绳、佩戴口罩,主人须随时清理排泄物。

这是一个在法律层面同时赋予宠物主人权利和义务的案例。

而在内地,权利和义务的天平目前是失衡的。

宠物主人享有携宠出行的自由,但在宠物造成公共卫生问题时几乎不承担法律后果。

餐厅停业、餐具销毁、十倍赔偿、舆论压力,所有代价都由经营者一方承担。

一家开了十多年的烧烤店,因为一个顾客几分钟的行为,要销毁全部签子和食材、被责令停业整顿;一家年营收超过50亿元的上市餐企,要拿出十倍餐费去补偿同一时段用餐的所有顾客。

不能让守规矩的人既流汗又流泪。

制度完善的方向应该是双向追责,餐厅有义务管好经营场所的卫生安全,违反规定的宠物主人同样应当承担与其行为相匹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