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岁老人高速被撞身亡家属索赔13万多元,遭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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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岁老人高速被撞身亡家属索赔13万多元,遭法院驳回

一名82岁老人进入沈海高速公路,遭车撞不幸离世。6名子女以高速管理方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为由,将其告上法院,索赔13万余元。近日,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认定高速管理方已尽到安全防护和警示义务,判决驳回6名子女全部诉讼请求。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4年2月,黄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沈海高速路段时,在第三车道与胡某发生碰撞,造成胡某身亡。交管部门认定,胡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驾驶员黄某承担次要责任。事后,胡某家属已从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获得相应赔偿。

法院查明,胡某时年82岁,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其6名子女认为,涉案路段管护单位江苏某公路管理公司未尽到道路安全管理职责,防护设施存在疏漏,于是告上灌云县法院,请求判令公路管理公司赔付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3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事发高速公路全线布设隔离护栏、防护网双重实体隔离屏障,道路沿线按规范间距布设安全警示标牌,从物理阻隔、风险提示两个维度完成标准化安全防控布设;6名子女作为胡某近亲属,未尽妥善照看、规劝管束义务,放任老人违规闯入高速公路行车区域,系本次损害结果发生的根本原因。公路管理方不存在侵权过错,无需赔偿

最终灌云县人民法院判决驳回6名子女全部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文中人物为化姓)

通讯员 沈世林 崔新 见习记者 杨少帅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顾元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