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6万就是养狗不牵绳的代价!宁夏银川,老人带孙女这小区散步,被一条未拴绳的宠物狗狂吠追扑,老人为护孙女躲闪摔成九级伤残,狗主人称“狗没碰人”拒绝全赔,法院调后答疑明确无接触也担责,双方调解狗主人赔偿医疗费等共16万元。

(案例来源:大河报,人物为化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4年夏末傍晚,银川贺兰县某小区,老张领着年幼孙女慢悠悠转悠,走到住户李某别墅门前道闸口,李某家一只宠物犬没拴绳、没戴嘴套,突然从院内窜出,冲祖孙俩狂吠并作扑跃状。

老张第一反应是侧身挡在孙女前头,往后急退,脚后跟绊到路牙子,重心一歪重重摔在硬化路面上。当时左髋、右腕、腰椎同时吃痛,孙女被他护在怀里没擦伤,他自己动弹不得。

120拉到县医院,诊断左股骨颈骨折、右桡骨远端粉碎骨折、腰椎压缩性骨折,内置钢板钢钉,住院17天,鉴定机构按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定九级伤残。

事后老张儿子找李某协商,李某态度很坚决:狗没咬认、没蹭认、没接触,老张自己年纪大腿脚不灵便摔伤,最多出于邻里情面出三五千检查费。

双方来回扯了小半年,李某把价压到“给两万算了”,老张方不接,2026年春老张诉至贺兰县法院德胜法庭,案由定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

开庭前法官先调监控——别墅外公共段没探头,但同小区车库出入口镜头拍到李某犬只未拴绳独自跑出画面;出警记录里李某当初对民警说过“狗是我家的,没拴,它自己跑出去了”;老张孙女(事发时5岁)在法官单独询问里比划“汪汪叫着蹦起来,爷爷把我往后面推”;病历记载入院时老张陈述“被狗追,躲的时候摔的”。

李某当庭仍咬死“无接触无责任”,并抛出口头鉴定异议,说九级伤残里含老张原有骨质疏松、糖尿病基础病,不能全算狗的。

法庭没急着判,先组织举证质证:老张方交门诊住院票、手术记录、鉴定报告、购拐杖轮椅票据;李某方交狗疫苗本、自家院子照片,证明“平时关院子里”。

法官把民法典1245、1246条摊开讲:饲养动物致害是无过错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采取安全措施(没拴绳)致害的,饲养人想减责只能证明被侵权人故意,重大过失都不好使。

“造成他人损害”包括撕咬,也包括追赶、吠叫、扑跃引发惊恐躲避致伤,只要相当因果关系成立,物理接触不是要件。

上海高院、江西玉山法院、乐平法院、常州武进法院同类型“无接触惊吓摔倒”案全按这个逻辑全赔或近全赔。

关于李某“基础病掺和”的异议,法官把伤残鉴定里“本次外伤参与度”一节单独摘出来——鉴定机构已写明骨折与外伤直接因果,骨质疏松仅影响愈合速度不影响受力骨折认定,基础疾病治疗费在核算时剔除。

最终双方走调解:李某限期一次性付老张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16万元,老张撤诉。

此事法律上怎么看?

第一,归责上是无过错责任+未拴绳加重版,饲养人几乎无退路。

民法典1245条把“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默认钉在饲养人头上,免责减责唯一通道是证明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

1246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遛狗不拴绳、重点管理区养大型犬不戴嘴套等)致害的,想减责得证明对方“故意”,连“重大过失”都不算抗辩事由。

本案李某未拴绳违反《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义务,老张护孙躲避是正常人的本能应激,不是重大过失更不是故意,所以责任份额没有往下砍的空间,调解全赔16万对应的就是这条线。

第二,无接触照样有因果关系,靠“相当因果关系”搭桥。

侵权上因果关系不要求物理触碰,只看“若无该行为,损害是否不会发生”以及“该行为是否增加一般人的危险”。

未拴绳犬只突然窜出狂吠扑跃,对带娃老人构成高度可预见惊恐源,老张避险后退摔倒是普通人同类处境下的典型反应,犬只危险行为与现实损害之间相当因果成立。

西城法院、广西高院、玉山法院在答问和判决里都用同一套话术:吠叫、嗅闻、逼近、追跑都算“造成”,不是只有牙和爪子碰到才算。

李某那句“没碰上”在刑事伤害案里可能挡得住故意伤害,但在饲养动物民事责任里毫无分量。

第三,核算赔偿时把“老伤”剔开,是法官防止无过错责任泛化的平衡术。

老张九级伤残按宁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20%算残疾赔偿金,护理费按住院加医嘱休息期、本地护工标准,精神损害抚慰金结合九级与老人年龄酌定,基础病用药和既往骨科旧患治疗费单列扣除。

这一步不是给李某减责,是把“损害结果”严格锁定在狗追扑可预见范围内,避免原告把自身衰老成本转嫁。16万这个数字,是法定项目加总后再剔旧疾后的实数,不是和稀泥。

笔者点评:别墅院子不是法外之地,门没关严狗窜公共区域,拴绳成本不过十几块,换来的是邻居老人躺手术台、自己掏16万。

更值钱的是法官那句调后答疑,它把我家狗不咬人这个全国养犬人最爱的口头禅,在法律上判了死刑,下次小区里没拴绳的狗朝孩子蹦一下,哪怕连衣角都没扫到,只要孩子吓摔、老人护崽扭腰,主人就得开始赔医疗费。一根绳是文明,也是免责符;绳不在手上,责任就在账上。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