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棠希
乾隆十九年( 1754 年)暮春的一个清晨,福建泉州府晋江县(今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埭港的海坪滩涂上,潮水刚退。
碎船板、湿布衣和肿胀的尸首散在退潮的滩涂间,咸腥的海风卷着潮气扫过。闻讯赶来的汛兵点了数,船舱内外一共十二具尸体;更远的海雁亭滩面,还漂着四具无名男尸。
十六具尸体背后是一起惊天偷渡大案,真实的死难数字远超兵丁的想象。
清代康雍以来,闽地山多田少,生齿日繁,越来越多的贫民把生路投向了一水之隔的台湾。可朝廷对渡台管控极严,百姓须由官府给发印照,名额、路线、身份都有严苛限制,寻常人家根本拿不到渡台资格。
禁令之下,沿海催生出一门隐秘的生意——揽载偷渡。
当地船户私下招揽客民,用舢板小船趁夜载出澳口,在外海换乘大船直航台湾,避开沿岸汛防的巡查。
这门生意利润丰厚,却也步步是险,风浪、汛兵、船户黑心,任何一样都能要了渡海人的命。
晋江船户丁勇,就是吃这碗饭的人。他常年在海上讨生活,熟谙沿海风候与港汊水道,眼看私渡利厚,便牵头做起了揽载。
他雇了熟手许都担任总舵工,丁交、丁拱照、丁芳等人分任水手,又联络了原本在港内运盐的船户王荣,借他的商船充作渡海大船。
几人分头在沿海乡里招揽客民,许诺到台后帮人找工谋生,船银分两季支付:登船前先交一部分,余下的款项抵达台湾后再结清。
消息传开,四乡的贫民纷纷找上门来。这些人大多是无地的佃户、失业的手艺人,攒了大半年的银钱,就为了渡海换一条活路。
前后一共凑了男女一百八十口,预收船银合计一百三十六两。没人问这船合不合规矩,也没人问夜里渡海安不安全。
对活不下去的人来说,禁令和风浪,都比不过饿肚子的日子难熬。
为了躲开汛兵的巡查,整趟行程都安排在夜里。舵工许都带着水手丁捷等人,分乘两艘小船,分批将客民从岸边载到僻静的外海,悉数转移到大杉板船上。
二更时分,夜色最浓,岸上汛塘的瞭望兵看不清远海动静,正是开船的最好时机。许都一面催促水手起锚,一面下令挂帆,想趁着夜色全速驶出港汊,只要冲过汛防的巡线,就算成功了大半。
可天不遂人愿。船刚驶出不远,海上骤然变天,狂风挟着暴雨劈头盖脸砸下来。按常理,常年跑海的舵工遇上这种骤发风雨,本该就近找澳口避风,等风势过去再走。可许都心里记挂着汛防巡查,怕停船被官兵拿获,非但不肯落帆,反而想借着风势加速冲出去。
黑暗里人手杂沓,起锚和挂帆的节奏没合上,满帆兜住狂风,硬生生把船身压得朝一侧倾斜过去。舱里挤得满满当当的客民惊呼着往一边倒去,船身彻底失去平衡,带着一船人翻进了冰冷的海水里。
漆黑的海面上,呼救声瞬间被风浪吞没。整船人悉数落水,在浪里载浮载沉。最终只有丁勇、赖双林、丁交、丁拱照、丁芳林、祖德、王荣、赖来旺八个人,死死抱住船舷和舱盖,在海里漂了整整一夜,侥幸捡回了性命。
舵工许都、水手丁捷,连同上百名客民,全都溺死在了波涛里。少数识水性的客民拼力游上岸,捡回一条命,更多的人则永远沉在了海峡的浪涛之下。
第二天一早,风浪稍息,活下来的丁勇等人驾着小船回到海坪边。担心汛防衙门查出私渡的痕迹,几人竟动手拆解搁浅的破船,把船板砸散推入海中,企图毁船灭迹,脱卸罪责。
可潮水无情,尸体和碎木板被浪头冲得沿岸都是,保甲很快就发现了异常,随即报官。丁勇一干人没跑多远,就被差役悉数拿获。
案子层层审转,到了福建巡抚衙门。地方官最初的判决颇为轻缓:按当时通行的渡台条例,闽省棍徒包揽偷渡、用小船转接大船的,为首者发边卫充军,从犯杖一百、徒三年。
福建巡抚便按此条例,将丁勇按首犯拟了充军之罪,其余从犯各判徒刑,随后将全案题报刑部复核。
可刑部福建司的官员看完案卷,当即就把案子驳了回去。刑部的意见十分明确:这根本不是普通的偷渡案。
丁勇等人常年驾船营生,风信水性无不熟悉,明知骤起风浪、强行开船必有倾覆之险,却为了躲避巡查、独吞船银,执意冒险出海;事后又毁船灭迹,意图脱罪,全然不顾一船百姓的死活,情节极为恶劣。
刑部专门引了两条更重的律法:
其一,驾船之人不顾风浪、强行开船致人死亡的,按故意杀伤罪论处;
其二,私运人口出海,本就该判绞监候。如今酿成上百人溺死的惨祸,岂能只按普通偷渡条例,判个充军徒刑了事?
刑部斥责地方审案草率,只听犯人一面狡辩之词就从轻发落,责令福建巡抚重新严审,彻查详情,按律重拟。
接到刑部驳文,福建巡抚不敢怠慢,重新提审丁勇一干人犯,查实了强行开船、事后毁船灭迹的全部情节。最终改判:丁勇按故杀律拟斩监候,其余从犯也依律加重了刑罚。
乾隆十九年五月,刑部将改判后的题本奏报御前,乾隆皇帝降下谕旨:丁勇依拟应斩,着监候秋后处决;其余人犯,均依议处置。
本文资料来源:《刑部驳案汇钞》卷八
两千年前曾是今天,两千年后也是历史
我们记录前人,后人记录我们
感谢驻足,感谢关注
热门跟贴